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独特的政府机构编制方式,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的解释,指“所谓一个机构,就是一个法人代表,一个财务帐号,一套领导班子和一个队伍。所谓两块牌子,就是指一个机构有两个名称,根据工作需要,以不同的名义对外使用相应的名称。”[1]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出现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来源:
目录 |
[编辑] 党政不分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现象,主要起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中国共产党确立一党专政之后的情况,当时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中党政不分,许多公众权力实际由相应的共产党内机构执行。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之后,由于党政分家的需要,担负着政府部门职权的共产党部门有时需要以政府名义行政,这样同样一个机构,在不同的时候就挂上不同的牌子,成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此类“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共产党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共产党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中国共产党中央档案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局=中国共产党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等等
[编辑] 政府代行非政府组织职权
在对外交往中,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并没有完全自由的非政府团体,许多非政府团体间的交往被迫由相应政府机构来执行,因此也造成了大量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情况出现。
此类“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总局=中华人民体育总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
等等
[编辑] 避免机构膨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及各地方政府部门经过了多次的机构膨胀,为精简机构,不断有冗余机构被合并入现有部门之中,合并后的部门往往挂有多个名称,造成“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现象的出现。
- 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 财政局=税务局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