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十七史 | |||
---|---|---|---|
書名 | 作者 | 卷數 | |
史記 | 西漢·司馬遷 | 130 | |
漢書 | 東漢·班固 | 100 | |
後漢書 | 南朝宋·范曄 | 120 | |
三國志 | 西晉·陳壽 | 65 | |
晉書 | 唐·房玄齡等 | 130 | |
宋書 | 南朝梁·沈約 | 100 | |
南齊書 | 南朝梁·蕭子顯 | 59 | |
梁書 | 唐·姚思廉 | 56 | |
陳書 | 唐·姚思廉 | 36 | |
魏書 | 北齊·魏收 | 114 | |
北齊書 | 唐·李百藥 | 50 | |
周書 | 唐·令狐德棻等 | 50 | |
隋書 | 唐·魏徵等 | 85 | |
南史 | 唐·李延壽 | 80 | |
北史 | 唐·李延壽 | 100 | |
新唐書 | 北宋·歐陽修、宋祁 | 225 | |
新五代史 | 北宋·歐陽修 | 74 |
十七史,中國史學發展到宋朝,一共編著了正史十七部。
《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稱“前四史”。加上《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就成了“十三史”。在「十三史」的基礎上,加上《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因此宋朝文天祥曾告訴元代丞相博羅:“一部十七史,從何說起!我今日非應博學宏詞科,何暇泛論!”。
順治十三年(1656年)毛晉重刻《十三經》與《十七史》,並撰寫〈重鐫十三經十七史緣起〉,順治十四年(1657年)錢謙益又撰寫〈汲古閣毛氏新刻十七史序〉。後世對毛晉之評價可以說是「功於史學偉矣!」
王鳴盛(1722年~1797年)著有《十七史商榷》一書,共100卷,但事實上此書也包含《舊唐書》與《舊五代史》,這是十七史所沒有的,可改為“十九史商榷”。
葉德輝《書林清話》說:“明季藏書家以常熟毛晉汲古閣為最著者。當時曾遍刻《十三經》、《十七史》、《津逮秘書》、唐宋元人別集。以至道藏、詞曲,無不搜刻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