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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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特别行政区是鄧小平在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提出的,是鄧小平理論其中一部份.針對未來中国內地和台湾统一以后的政治構想。
[编辑] 鄧小平文選選錄
~中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設想~
“ | ......台灣作為特別行政區,雖是地區政府,但同其他省、市以至自治區的地方政府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區所沒有而為自己所獨有的某些權力,條件是不能損害統一的國家的利益。祖國統一後,台灣特別行政區可以有自己的獨立性,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台灣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只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台,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台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