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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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息稅是某些國家或地方政府的入息稅收入之一。
[编辑] 中國
在中國大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共15條管理是項稅種。
中國大陸利息税于1999年11月1日起开征收,已經實施有6年半,20%的稅率有經濟資源再分配的企圖
[编辑] 香港
在1986年前,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稅務條例》第15(1)(f)條及第15(1)(g)條,任何人士在香港經營活動(包括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的利息被視為入息之一,所以也必須支付利息稅。 不過,在1986年中已經廢止,除非有例外,包括按《稅務條例》第15(1)(i),該納稅人是經營銀行、財務公司或者証劵存款証之類的業務。
[编辑] 外参考
- 《香港法例》文本 第112章《稅務條例》第15(1)條
- 香港不徵收利息稅 IRO s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