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船 (殘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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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介紹
殘運會的帆船歷史極短,它於1996年夏季殘奧會成為表演項目,2000年正式列入比賽項目之一,列單人賽與三人賽。
[编辑] 規則
該帆船賽的參賽運動員一定是為盲人,或腦癱,或是截肢運動員所組成,共分為7級,1至7分,1分的運動員運動能力最低,反之,7分則是最佳。在三人賽中,三位運動員的分數總和不得多於14分。
與普通的帆船賽相同,殘運會帆船賽也是所有運動員在同一地點聚合,作為起點,最先到終點則勝出,賽事以計分型式進行,第1到終點得1分、第2得兩分,名次愈後,所得分數愈高,經多場賽事後,最低分的隊伍或運動員就是金牌得主。
在比賽場地中,場地是由浮標所圍成,運動員需用以帆船圍繞浮標航行,而一旦因為天氣所影響,浮標位置有可能會被作出調動。在帆船上的規則,大概如此,單人帆船長度定所4.1米,重量是所260千克。而三人帆船的長度是7米, 950千克重。
其他規則包括﹕在比賽開始後的4分鐘後,若帆船還未超越起始線,會被之視爲棄權論,另外的規則是如在賽事展出前,帆船超越起始線會被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