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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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定義
炸藥在一般情況是化學及物理性質穩定,不論環境是否密封,藥量多少,甚至在外界零供氧的情況下,只要有較強的能量(起爆藥提供)激發下,才會對外界進行穩定的爆轟式作功的化學物質。
而爆炸的定義只是指炸藥的穩定爆轟波,也就是有一定體積的氣體在短時間內以恆定的速率輻射性高速脹大(壓力變化),沒有指明一定要有熱量或光的產生,例如一種叫熵炸藥 TATP ,三聚過氧丙酮的炸藥,其爆炸只有壓力變化和氣體生成,而不會有熱量或光的產生。
[编辑] 誤解
上述的定義是民間一般對炸藥的誤解,以上定義有以下錯誤:
- 炸藥必須化學性質穩定,化學性質不穩定者不入炸藥的分類,只是普通爆炸品(例如汽油)。
- 炸藥是不能被引燃而激發而產生爆炸的,而是由機械性作功或強起爆能量激發下才能產生穩定的爆轟波(爆炸),能夠被引燃激發的分類是起爆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