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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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协定,全稱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是一個旨在結束國共分裂局面,建立民主政權而發表的會談紀要,簽定于1945年10月10日。
[编辑] 背景
抗日战争结束后,威脅中國和平發展的外部因素開始減少,抗戰中出於共同目標而隱藏于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之間的矛盾開始浮現。在東北、華北及中原部分地區,國共兩黨的軍隊競相展開城市管轄權與戰略物資的接收。同時,蘇聯把在東北地區繳獲的原日軍輕兵器及部分戰略物資,轉移給由林彪率領的東北解放軍;國民黨則從美國方面取得了軍事援助,由美國海空軍負責運送國民革命軍前往華北、東北地區,兩黨在部分地區對政權的控制展開了零星的衝突。
1945年8月,出於已取得戰略主動權,蒋介石接受了國民政府文官長吳鼎昌的提議,三次电邀毛泽东前往重庆商讨国内和平问题。
8月28日,毛泽东与周恩来、王若飞在美國大使赫爾利(Patrick Jay Hurley)陪同下从延安飞至重庆,代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代表王世杰、张治中、邵力子展開和談。
[编辑] 协议内容
會議召開前,兩黨公開表示在談判期間實行停火,但實際上為取得更多的談判籌碼,兩黨軍隊對戰略要地的佔領與反佔領,在談判期間從未中斷。
談判期間,共產黨堅持抗日根據地擁有獨立主權,但同意交出分佈在海南、湖北、浙江、河南一帶共13個根據地,由國民黨接收,並為兩黨間意識形態的結合,提出了“新民主主義”的構想,淡化兩黨的意識形態對立。國民黨則堅持,除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前即為共產黨所佔有的延安革命根據地保持不變外,其他地區一律收回,並要求將共產黨軍隊納入由國民政府領導下的國民革命軍統一指揮。共產黨拒絕把軍隊交給只有國民黨控制的政府,只表示會對軍隊減員,並要求在建立真正民主的政府后才交出軍隊。
经过43天的时间,双方于10月10日签署“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
内容主要:
- 承认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同意以對話方式解決一切爭端。
- 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三民主义。
- 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
- 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對國民大會及其他問題進行商討后再作決定,制定新憲法。
- 中國共産黨承认蒋介石及南京國民政府對中國的合法领导地位。
這樣一來,兩黨實質上並沒有解決兩黨之間的核心矛盾,未能改變分裂局面。在政治協商會議召開不久,短暫的和平即告破裂,第三次國共內戰正式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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