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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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国法院是美国在20世纪于上海设立的法院。全称是美国中国事务法院(The U.S. Court for China)。
1844年美国同清朝政府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从此美国拥有了在中国的“域外裁判权”。1906年6月30日,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决定在上海设立法院,配备职业司法人员处理美国公民在中国地区的法律纠纷和刑事案件。
上海美国法院相当于联邦法院,上诉属于旧金山第九巡回法院,终审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1943年美国撤销了上海美国法院。
[编辑] 参考文献
- 杨寅,鲜知、遗忘的上海美国法院,《读书》,2003年8月,p84-89,ISSN 02570270
- Elaine Scully, Bargaining with the State from Afar: American Citizenship in Treaty Port China 1844-1942, ISBN 023112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