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1年,由原法律系发展而来。学院设置有法理与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7个教研部和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援助中心。现有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2个本科专业,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三个硕士点专业。同时建有民族法制研究所、哲学研究所和知识产权研究所,侧重民族地区社会发展、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等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拥有能容纳300多人的模拟法庭。并与湖北省检察院,湖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建有教学实践基地。现有教职员工54人,专业教师45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4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与研究生共1541人。
[编辑] 历史沿革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原称中南民族学院政法系,建于1956年。1989年,政法系改组为法律系。到2001年,法律系提升为院级。此后在2002年因学校的更名而改变为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并延续至今。
[编辑] 文化传统
法霁之光:每年4月进行,持续一个月的院级活动,内容包括法制知识宣传,专家讲座与文艺演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