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藏印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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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藏印條約》是中國滿清政府與英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主要內容是確認哲孟雄(今錫金)為英國的保護國。《中英藏印條約》于1890年3月17日在當時是英國殖民地的印度加爾各答簽訂。而後在1893年12月5日又根據《中英藏印條約》的規定簽訂《中英藏印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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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1888年(光緒十四年)英國發動第一次侵略西藏的戰爭,滿清求和,英國要求滿清簽訂不平等條約以結束戰爭。
1890年3月17日,中英二國在印度的加爾各答簽訂《中英藏印條約》,中方代表是駐藏幫辦大臣昇泰,英方代表是印度總督蘭斯敦(Lansdowne)
[编辑] 條約內容
共八款,主要內容有:
- 確認哲孟雄(今錫金)為英國的保護國。
- 劃定中國與哲孟雄的邊界。
- 規定通商、遊牧等問題將而後另議。
[编辑] 《中英藏印續約》
《中英藏印續約》又稱《藏印議訂附約》或《中英藏印條款》。是英國與滿清中國根據《中英藏印條約》的規定續訂的不平等條約。《中英藏印續約》于1893年12月5日在大吉嶺(Darjeeling)簽訂。
[编辑] 條約內容
共十二款。主要內容為﹕
[编辑] 參考資料
- 《中國大百科全書》“中英藏印續約”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