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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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3月14日
[编辑] User:黃碩雄
太多個人觀點,反共應該不是在這裡搞的--陋室★茶話★獻曝★工具與關注 05:11 2007年3月14日 (UTC)
- (=)中立,捌開內容不談,到底我們有沒有刪除別人用戶頁的權力﹖--Iflwlou 08:27 2007年3月14日 (UTC)
- (=)中立--布學吾樹☆☆(talk) 08:32 2007年3月14日 (UTC)
- (○)保留,本人認為個人頁面是反映個人的意見及介紹個人的地方,所以無論用戶在此發表什麼的言論(不包括髒話及種族歧視言論),亦不應受到干涉。--Jason WongJW 11:33 2007年3月14日 (UTC)
- (○)保留,這是用戶頁。--minghong 15:45 2007年3月14日 (UTC)
- (×)删除 - 按Wikipedia:用戶頁指引(並非正式方針),「一般的,你應該避免任何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內容」,「如果你不予以合作,我們會去除那些不適合的內容,(如果只有一部分內容不適合)。或移除全部頁面,(如果整個頁面都不適合)。」--Mewaqua 15:51 2007年3月14日 (UTC)
- (!)意見:请参看Wikipedia:用戶頁中“应该避免什么”和“用户页的所有权”章节--百無一用是書生 (☎) 15:54 2007年3月14日 (UTC)
- (!)意見:其實只要不是髒話、猥褻、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的內容,用戶頁理當受到尊重。而且,像這樣的用戶在登錄後沒做任何貢獻而只是在用戶頁裡放入一些個人的意見,其實大概也沒幾個人會看得到。--Marcus 03:05 2007年3月15日 (UTC)
- (○)保留,用戶頁所有的指引跟方針並沒有說不能有個人觀點,要說不能寫與維基無關的事情,根本不夠中立。有多少人在自己用戶頁寫上自己的心情與感覺,甚至連感情都有,那為何那些內容都能被允許這個內容就不行?請多管理主條目內容,個人的私人用戶頁只要沒重大違反的資料,其他人不應該干涉。--發表者:阿佳真的很囉唆! 16:35 2007年3月15日 (UTC)
- (○)保留 -- 有些人在用戶頁說百度百科是毒害, 有些人反對中國封鎖新聞, 有些人說自己熱愛漫畫..... 這是用戶頁, NPOV 的說法有點不適用吧。--Kevin wong 18:49 2007年3月15日 (UTC)
[编辑] Image:德国牧羊犬.JPG
[编辑] Image:SPEEDprof.jpg, Image:Mika940.jpg, Image:Jacket.jpg
[编辑] 香港私家偵探
内容充斥个人观点,还有非NPOV的批评 --百無一用是書生 (☎) 07:10 2007年3月14日 (UTC)
反對刪除項目論點:內容有根據,部份更引用香港政府行政部門及執法部門的公開資料以支持論點。因此反對刪除此項目。 —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Justinhk2007 (對話 • 貢獻) 在18:01 2007年3月14日所加入的。
- (:)回應即是如此,請補充來源於條目內,可信網頁或政府報告。--尾巴 10:13 2007年3月14日 (UTC)
- (×)删除:同意提刪人的看法。--Marcus 02:30 2007年3月15日 (UTC)
- (×)删除,目前的狀況,或許不是個人觀點,但文章明顯充滿不中立的言論,舉證來源所提供的細節也不明朗,即使有公開資料支持其論點,也該找些反向資料補充內容。且文章敘述方式幾乎不符合百科內容,如無法修正所有問題,應該刪除較好。--發表者:阿佳真的很囉唆! 16:42 2007年3月15日 (UTC)
- 除非能補上參考資料和其他觀點,否則刪除--✉Hello World! 14:13 2007年3月20日 (UTC)
[编辑] Image:Crystal Kay.JPG
[编辑] 第2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第3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第4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 (×)删除 原因: 在頁面中所列出的Template皆不存在,以致用戶難以明白條目內容。
提交刪除的維基人及時間:Jason WongJW 09:02 2007年3月14日 (UTC)
- (○)保留全部,刪除理由不充分。應是正在編輯中,舊版本有比現在更合適的編排。--尾巴 09:30 2007年3月14日 (UTC)
- (:)回應,旧的版本中亦只有一大堆人的名字,實在不見得有更合適的編排。而且三篇中最近一次的更新是3月3日(並不計算本人於今天最近的更新),亦不見得正在編輯。--Jason WongJW 11:23 2007年3月14日 (UTC)
- (×)删除,缺乏实质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15:40 2007年3月14日 (UTC)
[编辑] 雪梨科技大學
[编辑] Image:眼鏡洞.jpg
[编辑] 量尺分數
wikipedia不是yahoo知识+ --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24 2007年3月14日 (UTC) *內容應該(×)删除,但很希望能有人重寫後(○)保留。(○)保留--Marcus 02:58 2007年3月15日 (UTC)
- 內容有保留價值, 只是未 wikify 。--Kevin wong 18:42 2007年3月15日 (UTC)
- (!)意見我幫它改寫了,不過有點少,希望有人可以補充背後的統計原理。LivingRoom 06:43 2007年3月16日 (UTC)
[编辑] 兒童天地
[编辑] Template:TutorialTOC、Template:tutorial
已改格式(見Wikipedia:使用指南 (对话页))--Gakmo (Talk) 15:43 2007年3月14日 (UTC)
[编辑] 台北縣私立南山高級中學
[编辑] 台灣學生自治協會
[编辑] Image:枫溪.jpg
[编辑] Image:Jin-Jun Lin2.jpg
[编辑] 自寫
[编辑] 日誌
- (×)删除 原因: 我看不太出來這個消歧義有什麼意義。
提交刪除的維基人及時間:嗡嗡 19:42 2007年3月14日 (UTC)
- (×)删除,好像没有把日记叫做日志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47 2007年3月15日 (UTC)
- (○)保留:在以前的確有「日誌」同「日記」的說法,只是近代兩個開始有了些微的差異。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對「日誌」的解釋就是兩個字「日記」。用Google查「日誌 日記」,會發現許多文章裡這兩個辭都是交互混用。甚至在英文裡,diary與log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可以互用(Wikitionary對diary的解釋開宗明義就說:A daily log of experiences)。不過該條消歧義內容的確需要改寫。--Marcus 03:17 2007年3月15日 (UTC)
- (○)保留,「日誌」是比較舊的用語。--minghong 03:36 2007年3月15日 (UTC)
- (○)保留--Jason WongJW 06:33 2007年3月15日 (UTC)
認同Marcus的說法,但不改寫可((刪除))。差不多了,可以(○)保留--費勒姆 費話連篇 07:11 2007年3月15日 (UTC)- (:)回應:我已經抽空改寫,請大家看看。--Marcus 08:57 2007年3月15日 (UTC)
- (○)保留,雖然如此,不過日誌與日記還是有差別,一個是每日的簡短紀錄,另一個是每日的事情記敘。--發表者:阿佳真的很囉唆! 16:53 2007年3月15日 (UTC)
- (○)保留:目前的狀況可以保留。--Jnlin(討論) 12:41 2007年3月16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