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目录 |
[编辑] Primary, Secondary, Tertiary sources
請問這三個要怎麼翻?應該是用一次文獻、二次文獻、三次文獻,還是一級二級三級文獻啊?-- Nikopoley✪尼可波里 ✏滴水穿石 11:17 2006年7月20日 (UTC)
在香港會翻譯為原始文獻、二手文獻、三手文獻。--孔明居士 11:26 2006年7月20日 (UTC)
- 可是在這篇方針中,已經有兩種名稱了,我是覺得應該至少在同一篇文章內要統一一下比較好。-- Nikopoley✪尼可波里 ✏滴水穿石 18:50 2006年7月20日 (UTC)
- 统一一下比较好。可以进行一个小投票。--Mountain 04:26 2006年7月21日 (UTC)
- 一次文獻、二次文獻、三次文獻
- (+)支持--Mountain 04:26 2006年7月21日 (UTC)
- 一級文獻、二級文獻、三級文獻
- (+)支持--Mountain 04:26 2006年7月21日 (UTC)
- 原始文獻、二手文獻、三手文獻
[编辑] 二手來源是否可信?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目前百萬人民倒扁運動放在首頁新聞動態中。然而,文中「國際媒體報導」一欄,所引用的來源是「二手資料」,也就是由東森新聞間接取得的資料。然而,實際查詢後發現東森新聞的資料並不正確。
例如文中所指「英國BBC主播:『數十萬抗議群眾佔據台北街頭,要求陳水扁總統下台,台灣總統被嚴重的貪污指控給困住。』」在BBC原文[1]卻寫道「组织者指出,参加运动的群众达到二十万人,警方就表示,大约10万人参加了抗议示威。」明顯在數字、語氣上有很大的落差。
由此可知「二手資料」很有可能有數據、轉譯或立場上的爭議(畢竟,台灣媒體多少有些政治立場,並會反映在其報導上),目前對於此條目已先行補上(Template:Not verified)。為了讓百科可信度更高,建議未來應盡可能少用二手資料,並硬性規定只能引用最源頭的資料,不知可否?--Koika 22:39 2006年9月10日 (UTC)
- 有些领域不能限制用最初源头,但在媒体报道方面,我认为可限制用最处源头的资料;其他媒体对源头报导的引用可用注释列明。例如在内文写BBC的正式报道,注释写东森对BBC报导的报导,并注明二者有出入。--真實事求是(☎) 06:01 2006年9月14日 (UTC)
[编辑] 关于三种等级条目的引用来源
这个问题之前也讨论过了,因为讨论后的结果会涉及到一些评选标准的改变,所以想慎重的再次提出,请大家再全面的讨论一下。目前特色条目、优良条目和推荐新条目三者对“列明来源”的要求不一,也出现了倒挂的现象,特色条目对此要求是“尽量提供相关资料来源”(参见Wikipedia:什么是特色条目),优良条目对此要求是“其必須著明引用來源”(参见Wikipedia:甚麼是優良條目),也就是说特色条目只是建议,而优良条目却是必须,特色条目的评选条件还低过优良条目,明显是不合适的。此外,推荐新条目的评选标准里并没有出现任何关于引用来源方面的要求。
我想提出的整改方案是,在特色条目、优良条目和推荐新条目三者的评选标准中都统一列出“必须注明引用来源”的条件,理由是Wikipedia:可供查證是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而Wikipedia:列明来源是Wikipedia:可供查證的一个必要手段,在这方面英文、德文的维基百科远比我们做得好,他们条目的后面往往有一长串的注释和参考文献。
而关于推荐新条目是否也应该要求这么严格,我是这样认为的:首先,不列明来源的条目不符合我们Wikipedia:可供查證的方针;第二,一个条目如果在建立的时候不列明来源,以后再去补是一件非常费时费力的事,甚至可能连自己参考过什么资料都查找不出来了,特别是另外一个人接手该条目继续扩写的时候,更不可能去补之前建立者所参考的来源;第三,无论对于新手或者老手来说,有了这项要求会使我们养成更好的习惯。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我之前的一些条目也没注明参考来源,所以最近我开始在补充往日建立的一些条目的来源,单单中山市一个条目,我几乎就花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把以前的参考资料全部翻出,一一查对补充重要资料和数据的出处,并详细注明参考资料的来源,而这些事如果是在当初就完成,那根本不用占用这么多的时间,在建立条目的同时,顺手就可以把参考资料补上了。这对于user:snowyowls来说可能是更头痛的一件事,他单单推荐新条目就有将近80条,他现在想补充资料来源都可能有心无力了。所以我觉得让我们每个人都养成随时列明引用来源的习惯是非常有好处的,这对维基百科的品质也更有保证,而不仅仅是量的改变。
最后希望大家发表一下意见,是否支持在这三种条目的评选标准中都列明“必须注明引用来源”的条件,谢谢大家。--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6:22 2006年9月13日 (UTC)
- 我认为推荐新条目用“建议”就行,多鼓励使用相关的template,毕竟有时候某些条目可能描述大部分都是常识性内容,可能很难全部列明来源。其他的应该“必须” --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33 2006年9月13日 (UTC)
- (:)回應,列明来源有多种方式的,如果条目简单而内容又为大多人所熟知,可以在文后直接注明参考资料即可,而不用注释。而书生说到的有些常识性的内容很难列明来源,我认为,如果常识性的内容你参照了相关资料来写,那么就会有参考来源可以列,所以我觉得书生是否想说的是有些常识性的内容,并不需要参考文献,已经可以写出?对此我认为如果不参考相关的来源,一些被认为是常识性的内容,不经过查证就写进去,很容易就犯错误,我们的维基经常有这样的错误发生。比如昨天发生的一件事,user:Smartneddy在解放区 (消歧义)里把“解放区”定义为“在大陆,把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共产党实际控制的地区称为解放区。同期的国民党政权和现在的台湾也称其为沦陷区。”(参见页面历史 ),她就没有充分的查证过,只在SKYPE里和其它维基人讨论一下就写进去了,然后就出错了。首先这个定义不全面,并非大陆内战时才有解放区的,原来在中文世界里,朝鲜、越南、古巴内战时都有被称为解放区的地方,甚至二战时法国也有被称为解放区的地方;其二,抗日战争其间,中共称为解放区的地方,国民党不可能称为沦陷区,因为那时国共合作,只有日本军队的战领区,国民党才称其为沦陷区;其三,整句话都没有中国两字,很显然中国中心了,至少要在“大陆”之前列明“中国大陆”吧。所以用常识来写条目,那怕再熟悉的也可能会犯错,我们要对此特别注意。--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7:15 2006年9月13日 (UTC)
- 支持全部必須提出資料來源。條目如果連基本的方針都不依循,為什麼要值得推薦?希望各位能考慮這種嚴格的結果會是好的、還是壞的。同意長夜無風,這樣有助讓新人和老手都養成良好習慣。-- tonync (talk) 17:23 2006年9月13日 (UTC)
- 支持全部必须提出资料来源。针对特色优良新条目,三种条目,可依查证资料来源全面性的尺度区分。但很麻烦的一点是,翻译自其他语言维基的资料来源问题如何解决,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Ffn 05:03 2006年9月14日 (UTC)
- 如果有相关书籍的话可以查证列出。若无则参考资料注明翻译自那个语言维基条目,并注明日期,甚至可链接相关语言维基的历史版本。--真實事求是(☎) 06:15 2006年9月14日 (UTC)
- 其實根據GFDL協議,使用其他GFDL內容時(包括翻譯外語維基),就應該註明最後5名修改者和出處。況且,我一直以為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時候,應該同時引用外語條目的資料來源;而不是把外語維基本身視作資料來源。因為,維基百科只是個提出可供查證內容的載體而已。我想,沒有註明資料來源的外語維基百科條目,其實和沒註明來源的中文條目內容一樣,都不可靠、不能讓人查證;不應該引用之餘,更不應該憑它而獲得推薦褒揚。-- tonync (talk) 18:47 2006年9月14日 (UTC)
- 贊成翻譯自沒註明資料來源的外語維基條目不可推薦褒揚。理論上翻譯時應“引用”外語條目的資料來源確實最好(我不清楚你所說“引用”的意思是“找出資料來源然後引用”還是“翻譯引用外語條目所列明的資料來源”)。但問題是在實際操作時﹐外語維基人引用的那些資料﹐中文維基人可能根本接觸不到,就算列出也很難引用查證。其實就算是中文資料來源﹐有些也是很冷門,難以查證的。與其翻譯不清楚的外語資料來源﹐不如列明翻譯自那個時期的外語頁面更好﹐當然是裡面有資料來源的外語頁面﹐最好是兩者一並列明。--真實事求是(☎) 11:41 2006年9月15日 (UTC)
- 赞同user:tonync的看法。--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9:12 2006年9月14日 (UTC)
- 其實根據GFDL協議,使用其他GFDL內容時(包括翻譯外語維基),就應該註明最後5名修改者和出處。況且,我一直以為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時候,應該同時引用外語條目的資料來源;而不是把外語維基本身視作資料來源。因為,維基百科只是個提出可供查證內容的載體而已。我想,沒有註明資料來源的外語維基百科條目,其實和沒註明來源的中文條目內容一樣,都不可靠、不能讓人查證;不應該引用之餘,更不應該憑它而獲得推薦褒揚。-- tonync (talk) 18:47 2006年9月14日 (UTC)
- 如果有相关书籍的话可以查证列出。若无则参考资料注明翻译自那个语言维基条目,并注明日期,甚至可链接相关语言维基的历史版本。--真實事求是(☎) 06:15 2006年9月14日 (UTC)
- 赞成全部必须注明来源,包括推荐新条目,可让新手培养良好习惯。而一些依本身知识写出的条目,可以在参考资料列明相关书籍。常识性的知识要列出参考资料并不困难。--真實事求是(☎) 06:15 2006年9月14日 (UTC)
我贊同真實事求是所說:「不如列明翻譯自那個時期的外語頁面更好」。其實,我一直覺得,翻譯外語維基條目時,把該條目的參考資料照搬過來列為中文條目的參考資料是一件有點奇怪的事情。所謂的參考資料,指的不是「可以參考的」資料,指的應該是「在創作該則條目時所參考到的」資料。如果是這樣的話,翻譯自外語維基的中文條目在創作時,根本沒有用的的資料就不該列出,該列出的資料只有翻譯來源一項。當然,如果在翻譯外語維基的條目,確實有去把原參考資料找出來讀一讀,就是另當別論。--mingwangx (talk) 15:16 2006年9月16日 (UTC)- 我想mingwangx兄可能稍稍不太了解譯作規則,據個人所知,翻譯著作的常規,與你所言似乎有著很大距離的相左。--winertai 14:25 2006年9月17日 (UTC)
- mingwangx是把翻译文章和创作文章混淆了,翻译的文章应该保留原有的参考文献,而且参考文献不需要翻译,保留原有文献的语种。--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5:03 2006年9月17日 (UTC)
- 感謝Winertai兄和长夜无风兄的指正。由於我對一般翻譯工作完全沒有概念,所以有先前的那個想法。我修正我的想法,所以把前面的發言劃線劃掉。不過,剛才為了弄懂這個問題,在方針和指引裡頭找了很久,沒有找到直接的規定,卻在閱讀方針中讓我對這件事有了非常不同的思考。這個思頗極端(我竟然開始認為,各語言版本之間的翻譯工作是完全不應該進行的),顯然是思考的過程中哪裡有了問題。等我緩一緩,把思路釐清了,再與各位討論。--mingwangx (talk) 17:32 2006年9月17日 (UTC)
- 长夜无风兄可否说出翻译文章的规定所在,我也找不到。我提的意见或与维基规则相左,但这些其他语种的参考资料,很多难以查证确是实情。因此我认为连接历史页面是必须的,而且“参考资料与历史页面并列最好”。现有的规则,未必就是最好的规则。--真實事求是(☎) 13:45 2006年9月19日 (UTC)
- 暂时的讨论结果:”
- 对于特色条目:大家的看法基本一致,都认为应该由“尽量提供相关资料来源”改为“必须提供相关资料来源”,因为达到了共识,所以我已对特色条目的评选条件做了修改。
- 对于推荐新条目:五个人(包括user:长夜无风、user:tonync、User:真實事求是、User:Ffn、User:mingwangx)认为“必须注明引用来源”,user:Shizhao认为“建议注明引用来源”,user:Mukdener不支持“必须注明引用来源”。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我将在两个星期后,也就是10月10日在推荐新条目的评选条件里加上“必须注明引用来源”,不知道大家还有什么意见?--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4:00 2006年9月28日 (UTC)
[编辑] 针对不同的来源应有不同政策
- 来源的品质不同,对于不同的来源应该有不同的政策。对于高品质的来源,在特色条目和新条目推荐中都应该要求必须注明来源,对于低品质的来源,在高标准的条目评选中也应该要求注明,而在低标准的条目评选中鼓励注明
- 注明可验证来源保证条目的信度,注明不可验证的来源方便后来的编辑者可验证的来源可以提升条目信度,因此是必须的,这些来源本身的可验证性决定了,读者可以相信这些来源是真实的,不可验证的来源则仅仅是一个编辑的参考而已,并不会直接增加条目的可靠性,但是尽可能多的提供信息来源可以方便后来者编辑,因此鼓励详尽地列出所有信息来源
- 可验证性是判断来源品质的标准。只有可以验证属实的信息来源才是高品质的来源,因此可验证性是判断来源品质的标准。所谓可验证性并不是要求编辑者进行真伪验证,而是指编辑者可以设计一套合乎逻辑的方法去验证来源的真伪,或者说,换一个说法,用思想实验去验证真伪。那么按照这个标准,只有基本的事实描述、在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政府文件、法律是可验证的信息来源,是高品质的信息来源。来自新闻报道和网站的消息则不是可验证的来源,对于新闻报道的采信,只能依照做出报道机构的口碑和报道机构的自律,这并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稳固的保证,而网站的信息更是如此,因此此种信息不具有可验证性,是低品质的来源。
- 总结:新条目推荐的评选应该要求必须注明在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政府文件、法律法规等可验证的来源,鼓励注明其他所有来源--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14:48 2006年9月28日 (UTC)
[编辑] Blog 不能當資料來源的細則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于2007年3月13日20:40留言
Wikipedia這裡有很多人似乎不清楚怎麼做學問。Blog 是不能當資料來源,但是以前有人提議過這樣的規則嗎?
- 在尋求事實的時候,blog 不能當資料來源。
- 但是在找用詞的時候,blog 可以當某個詞在中文有沒有人這樣用的紀錄。
範例:
- Blog 不能證明萊特兄弟發明電燈泡。
- Blog 可以當 Wright Brothers 中文翻譯成「萊特兄弟」的紀錄。
閱微草堂筆記不能當歷史事實的唯一根據。但是閱微草堂筆記可以當清朝人用什麼名稱形容什麼鬼怪的紀錄。
以前有這樣的規則嗎? -- Toytoy 15:48 2007年3月1日 (UTC)
- Wikipedia:可靠來源裡「採用線上或者作者自行發表的來源」整個章節有相關解說。除了特例情況外,個人網站和部落格等個人發表的文章都不能作為可靠資料來源。--RalfX(議) 16:30 2007年3月1日 (UTC)
-
- 這不是資料來源。而是約定俗成的譯名根據。 -- Toytoy 16:42 2007年3月1日 (UTC)
- 一個人這麼用的話不適合,如果很多人這麼用,我想也應該可以找到相對的可靠來源。--Jnlin(討論) 16:44 2007年3月1日 (UTC)
-
- 我沒說用 blog 當唯一的語料來源。我說的是不排除 blog 為合法的語料來源。 -- Toytoy 16:46 2007年3月1日 (UTC)
- 但是只要 blog 不是自己的,那不是可以排除『原創』的疑慮?因為很多資料其實報導一定的時間之後都會被刪除,那些時候 blog 就會變成唯一的來源,找來找去都只有在 blog 中有資料,而且不會只是一個 blog 。--by--阿佳真的很囉唆! 21:11 2007年3月1日 (UTC)
- 過期的報紙可前往圖書館翻閱。希望能夠避免太過依賴網路而放棄優先使用更為可靠的來源的習慣。--Jasonzhuocn 22:19 2007年3月1日 (UTC)
-
-
-
- 一些高度可信的blog應該可作參考資料,但該blog最好也好參考資料,這樣可信性就可可以懷疑。--費勒姆 費話連篇 00:39 2007年3月2日 (UTC)
- 個人做法是參酌該部落格所引用的資料,再於網路搜尋驗證該資料正確性,如果功夫點,通常我都會再去圖書館翻找那本書,如果查證屬實,這時候,引用文獻或資料就可以參酌部落格的整理後的口吻寫法。個人做法﹔或許有疏失,僅供參考。另外,不知道是否我比較敏感﹔我最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有好幾次,當我於維基參酌引用某網路文獻資料後,那資料就很快於網路不翼而飛,也曾因該網路連結失效遭維基人提醒指正。說起來,我也是屬於「不清楚怎樣做學問」的一族。--winertai 02:13 2007年3月2日 (UTC)
- 一些高度可信的blog應該可作參考資料,但該blog最好也好參考資料,這樣可信性就可可以懷疑。--費勒姆 費話連篇 00:39 2007年3月2日 (UTC)
-
-
我在講的是語料的來源:「腳踏車」、「自行車」、「單車」那個比較常用的問題。我講的不是事實的資料來源。如果我要搜尋字詞的當代常見用法,最簡單的方法還是查網路或是付費資料庫。 -- Toytoy 01:12 2007年3月2日 (UTC)
我有疑問,camouflage passport現在翻譯為玩具護照,有人能從其他的blog找出更好的譯名嗎?Sorry,剛剛看被改為模擬護照了。小鬍子 -(對話) 12:37 2007年3月2日 (UTC)
-
-
-
- 對真的懂學術的人來講,資料的可信度有時候是用鼻子聞的。這就像兩個求職的,一個 T 大畢業,另一個野雞大學畢業。一般的老闆是看畢業證書,但是真有能力的老闆往往可以看出 T 大的是不是名符其實,野雞大的是不是真的野雞。也許 T 大的畢業生 70% 品質不錯,但是野雞大也有 1% 的學生比 T 大強幾百倍。有能力的老闆可以分辨 30% 混到文憑的T大畢業生,也可以挑出 1% 真有實力的野雞大畢業生。沒能力的老闆就只能看文憑。
-
-
-
-
-
- Wikipedia 就是個沒能力的人聚集的地方。很多人拿著雞毛當令箭,規則說這個不能用,他們就像是拿到玉皇大帝的聖旨一樣。他們 (1) 可能用錯規則,(2) 可能把正確的規則解釋錯誤。
-
-
-
-
-
- 如果部落格的東西完全不能用,那很多偉人自傳也不能用了。因為那些仍然是自說自話。編輯只是幫他們改錯字,改文法,改成更聳動。
-
-
-
-
-
- 如果公開發行的報紙可以用,很不幸的,報社記者很可能也是抄部落格或是訪問錯誤對象。一個不求證的記者寫出去,可能被幾十個不求證的記者引用或改寫。通常他們會改寫,因為報社總不想替競爭對手宣傳。結果就是看起來一堆來源,其實只有一個可能錯誤的來源。
-
-
-
-
-
- 學術圈裡能保證品質的最好方法就是別人重複實驗。這裡做不到。最起碼像樣的知識分子還可以驗算,這裡有些還是做不到。真的百科全書是請真的專家寫的。如果這些人不是騙錢的學棍,那至少知道他的領域裡面什麼是廣為流傳但是不可信的。這就是專家存在的目的。
-
-
-
-
-
- 等而下之的就是形式審查、書面審查、民主投票。Wikipedia 的信徒相信人多好辦事,可能也到了某種迷信的地步。99% 的時候形式審查也可以跟專家審查一樣好。不管你是職業賽車手,還是酒後駕車,在沙漠裡面開沙灘車都不會撞到東西。但是真的遇到會讓一般人掉進去的陷阱,幾百個人參與還是沒用。
-
-
-
-
-
- 如果這裡的用戶真的知道該怎麼分辨資料, ... 我都把事實跟語料說清楚了 ... 我還能怎樣教導他們? ,,, -- Toytoy 17:08 2007年3月2日 (UTC)
-
-
- 本來維基百科就是要寫「可供查證」的事情的,至於真實性則在多篇可靠來源的說明之下得到「某種程度」的滿足(請注意這裡的可靠來源是不同媒體對同一條目,但是必須不同事件,亦即單單靠報導同一件事件就證明這條目值得存在是不夠可靠的)。至於相不相信,還是要靠讀者有足夠的判斷能力。
- 我覺得,如果你要說某些詞彙常用,也許Google搜尋的網頁數目結果,會比拿 10 篇 Blog 的文章來的有說服力。--Jnlin(討論) 15:53 2007年3月3日 (UTC)
-
- 就是用 Google 查,然後發現部落格使用,然後有人反對。
-
- 其實查語料有很多陷阱。例如英文的 A 跟中文的 B 可能不見得一對一對應。有時候查出用幾萬次,也許實際當需要那個解釋的用法沒幾個。中文的辭彙也可能如此。像是查「單車」,也許會連廣東話的「電單車」跟某些白癡造句法也算進去,所以即使是 Google 查出來用了多少次,還是要進一步分辨。
-
- 聲明:前面用了「白癡」兩個字,不是罵人喔。 -- Toytoy 16:44 2007年3月4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于2007年3月13日20:40留言
[编辑] Wikipedia:可靠來源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于2007年3月18日04:08留言
節錄自Wikipedia:可靠來源:
-
- 自行發表的來源是一種未經過任何事實證實或是未經過第三者檢驗所發行的資料,其中包括個人網站以及為了滿足虛榮心所發行的刊物。
-
- 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建立一個網站或是自己花錢來發行一本書,並且自稱是某領域的專家。基於這個理由,絕大多數的自行發表的刊物、個人網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資料來源。
一個公司的網站可否作為可靠來源?一個組織的網站可否作為可靠來源? Chanueting 01:55 2007年3月10日 (UTC)
- 那得看看這是什麼公司。如果這個公司或組織是行商的,那他們的網站並不怎麼是可靠來源。行商的公司或組織的網站通常都是廣告,把自己的公司吹噓得離譜,因此要視乎公司的性質。--王者之王 Chaplin (☎) 05:35 2007年3月10日 (UTC)
- 有一些公司及組織的基本資料還是要在該網站取得,與其爭論公司網站是否為可靠來源,倒不如說避免只使用單一來源編寫條目。--Ellery 11:42 2007年3月10日 (UTC)
我是因為螢之祭而詢問各位此問題,我認為可靠來源不足,掛上template:unreferenced,但旋即被拿掉,有甚麼方法可以讓其他人知道不足,加上可靠來源? Chanueting 14:41 2007年3月10日 (UTC)
- 不清楚Wikipedia:可靠來源是否從英文翻譯,但en:Wikipedia:Attribution取代en:Wikipedia:Reliable sources時,可不可靠沒有絕對界線。即使知名來源也不盡然可靠。--Jusjih 16:48 2007年3月12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于2007年3月18日04:08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