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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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元(1932年—2005年12月23日),男,浙江诸暨人,“四人帮”成员之一,其父姚蓬子;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1966-1969),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69年—1976年)。
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后曾在中国作协、上海卢湾区委宣传部工作。1955年批判胡风文章《分清是非,划清界限》(《文艺报》1955年1、2期合刊)引起张春桥注意。他的左的文艺观点历史观点,早在1950年代中期,即为毛泽东所欣赏。
按毛泽东的旨意,1965年11月10日在上海《文汇报》发表《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1966年5月10日在《解放日报》、《文汇报》发表《评“三家村”──<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的反动本质》,揭开文革大戏的序幕,为文革一系列批判定下基调。此战功成发迹后,从《解放日报》编委一跃而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再跃为 “中央文革小组”成员(1966年),历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1967年;参与上海夺权)、中共九届(1969年4月)、十届(1973年8月)政治局委员並任宣傳組成員。任《红旗》杂志总编、主管意识形态(1970年;接替倒台的陈伯达);参与组织了批林批孔和评《水浒》、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政治运动。是“池恒”等御用写作班子主管。著有《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红旗》杂志1975年第三期)。
1976年10月6日被中共中央隔离审查,1977年7月中共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永遠開除姚文元中共黨籍並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认定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以“组织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姚文元辩称,犯有错误或严重错误而非反革命罪行,同林彪及其反革命罪行“挂不到一起”。
1996年10月姚文元出狱,隐居浙江湖州和上海市,1998年6月,姚文元提出有生之年的兩個願望﹕出版回憶錄、重新入黨。2001年9月,中央有關部門曾准許姚文元出版近42萬字的回憶錄,但要送中宣部審核而不准由海外出版。而最终卻不了了之,有傳因初稿版本审查未获当局通过而未能如愿(有“五不准”批示:不准公开没有解密的党、政、国家机密;不准公开党和国家已故领导人的私人问题;不准公开会引起社会争议、被国际反华势力利用、危害国家声誉的资料;不准公开无法核实真伪的敏感政治问题;不准公开发行)。上海市政府答應每月撥出四千元津貼,改善姚文元夫婦的生活起居。
2006年1月6日新華社發出以下不足百字新聞稿:「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姚文元因患糖尿病,於2005年12月23日病亡。姚文元,男,74歲,於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1996年10月刑滿釋放。」
姚文元是最後一位逝世的「四人幫」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