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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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编辑] 与经济适用房的异同
与中国的另一项住房保障措施经济适用房相比,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
- 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
- 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
- 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价市场价格销售。
[编辑] 存在问题
早在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之时,国务院曾经下文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但廉租房制度建设由于责任不清、资金来源缺乏等问题一直没有实质进展。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廉租房建设无益于财政和政绩。特别是在土地出让招标拍卖的今天,廉租房建设会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该收入在某些经济落后地区政府的财政收入中,甚至占了一半以上。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由于无利可图,故反应冷淡。
2006年,在商品价格飞涨,经济适用房建设制度被广为质疑的背景下,要求加强廉租房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该年国务院颁布条例要求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部分按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并为参与廉租房建设的开发商提供银行信贷便利。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现有的廉租房数量未能覆盖所有符合标准人群。由于标准过低,大量被排斥在租住标准之外的人群仍然无力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