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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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峰(1907年1月19日—2003年3月15日),中國山西省永济人,曾任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
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山西省工委宣传部部长,北平市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直中特委书记等职。
1937年11月任中共晋冀豫省委组织部部长,1938年2月任省委书记。1942年任中共中央太行分局委员。1943年10月任中共太行区委员会书记兼太行军区政委。1947年5月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48年5月任新组成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委员、副书记。1949年3月兼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河南军区政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组织部部长、副书记,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1956年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部长。同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书记处书记。1960年11月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北京军区第一政委。
1966年5月兼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接替被打倒的彭真。同年8月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67年1月至4月,被毛泽东派到天津躲避文革运动风头。1968年2月至1970年12月任河北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河北省军区第一政委。1969年4月当选为中共九大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71年1月被划入陈伯达反党集团,秘密押送安徽审查达八年之久。八年当中的1973年,又被定为林彪集团的“大将”,被中共十大永远开除出党。1982年4月获得平反。
1983年6月他被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1985年5月补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他是第一、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三、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2003年3月15日4时7分在北京病逝,享年9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