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世紀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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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时期约为公元450-1450年。这一时期的音乐活动都在教会的控制之中,音乐以歌唱颂歌为主,歌词都是采自圣经中的诗篇。对中世纪音乐贡献最大的是米兰主教安布罗斯和教皇格里高利一世。
公元390年左右,安布罗斯推行对圣歌的双声合唱,引入和声,并准许非僧侣、教士的俗人参与演唱。是教会音乐得以发展和普及。
公元590年-604年在位的教皇格里高利一世,编出一套用于庄严礼拜的曲目,并用法律形式规定在祈祷仪式中必须有音乐,形成一整套格里高利圣咏,成为宗教创作的典范,后来又发展出记谱法,虽然尚没有小节线和五线谱,但使用高低位置记谱的方法为五线谱的发明提供了基础,这种记谱法只有四行线,每行前面有三个菱形谱号,结尾有一个菱形谱号提示下一行音高,基本是五线谱的雏形,但不能表示节奏。还成立了培养歌手的学校,在教会势力范围内大力推行音乐,使教会音乐在10世纪以前成为欧洲的主要音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