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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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邏輯與數學中,一個正規系統(formal system)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一個正規語言加上一個推理規則(inference rule)或轉換規則(transformation rule)。一個正規系統也許為了其目的,是純粹抽象的方程式,但也可能是為了描述真實現象或實際物件的領域而設計的。
在數學領域裡,正規證明是正規系統的產物,由一些公設與演繹規則組成。理論便是正規證明可能的最後一行結論。這幾個步驟總和起來便是數學界通稱的形式主義,但它更應該稱做有限主義。大衛·希爾伯特創立元數學並成為討論正規系統的法則。任何用於討論正規系統的語言稱為元語言。元語言也許像普通語言一樣自然,或它可能部分正規化,但它通常比起受檢驗系統的正規語言來得較不正規化。此正規語言稱為對象語言,意指問題議論的對象。
某些理論學家將形式主義粗略視為正規系統的同義字,但此詞也同時指稱特殊風格的符號,例如保羅·狄拉克的狄拉克符號。
在數學中的正規系統由以下要素組成:
- 一群有限數量,且可用於建構公式的符號集合。
- 一套文法,例如以上述符號建構且形式良好的公式,這樣系統才能發現一個判定此公式是否為形式良好(通稱良好形式公式,或Well-formed formula,wff)的演算法。
- 一群公設或公設的概述,每個公設都必須是wff。
- 一群推理規則。
- 一群理論,此集合包含所有公設,加上所有可從之前完成推導的理論,經由推論規則衍生而來且wff的理論。文法定義的wff,在這裡不一定可找到合適的演算法判定此wff是否為一個合法的理論。(以自然語言為例,合乎文法的句子不一定含有可理解的文義,例如「我的弟弟長得欣欣向榮。」或「天黑了,爸爸陸陸續續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