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消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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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在1968年以前是警隊編制之下。而且部份消防員為業餘。至70年代方全轉職業。 Peterpan 19:13 2005年7月15日 (UTC)
- 作了少許修改。--中華英雄 07:53 2005年7月20日 (UTC)
[编辑] 不明白為什麼要刪掉香港特別行政區字眼
我先後兩次在定義句中的消防處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字眼(香港特別行政區消防處是....),但都給不同人刪掉,並且沒有附上原因。要知道消防處不是香港才有的,更何況旁邊的圖裡的文字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消防處!就這樣寫「香港消防處是...」又怕不夠「官方」(雖然消防處網頁上大大個的題目就是香港消防處)。
對我來說這種香港中心的文字實在太「要心要肺」。 --Lorenzarius 05:17 2006年3月7日 (UTC)
- 最正式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消防處」,現只有少數,如政府檔案處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新聞處改以全稱辨識。 --杰 03:14 2006年6月2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