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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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硤尾大火,指於1953年12月24日聖誕節前夕,在香港九龍石硤尾木屋區發生的火災,當時有五萬多名災民無家可歸。這場大火最終導致了公共屋邨的誕生。
[编辑] 事件經過
1953年12月24日晚上9時25分,白田村眾安道124號一間木屋的2樓一單位,有一名住戶在燃點火水燈時,火種不慎燒著棉胎,引起火警。火警發生後最初時火勢並不猛烈,僅波及旁邊三十多間房屋;但是沒多久,一陣強烈的北風令火勢迅速四處蔓延,不足十分鐘,大火已波及數百戶。晚上10時,火頭由白田村向東灣及正街蔓延,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火警發生時,當時的消防局長哥民以災情嚴重為理由,立刻下令香港區兩架滅火車渡海,並召集所有後備消防人員前往災場協助灌救。雖然當時有很多消防員到場救火,但是到了晚上11時10分,整個白田村已被焚毀,不論是木造或石造的房屋,都一律化為灰燼。火場四周一片頹垣敗瓦,但大火餘勢未了,直至12月25日零晨2時30分火勢才受到控制。
當時的香港總督葛量洪向英國政府報告,指這場石硤尾大火,涉及三個木屋區,災場廣及41英畝,即相當於164,000平方公尺。大火歷時6個小時才受控,燒毀萬間房屋,六萬人頓成災民,無家可歸。
[编辑] 影響
大火之後,廣大的木屋區變為一片廢墟,災民流離失所,香港政府為安置災民,興建29棟7層高徙置大廈,供災民入住,就是石硤尾邨。自此之後,政府開始興建公共房屋,為低下層市民提供住屋福利,而現時負責興建公共房屋的香港房屋委員會亦在這個背景下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