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亞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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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亞女事件發生於1986年的香港。當時香港社會福利署處理一名母親涉嫌幽禁女兒導致疏忽照顧的個案時,最後決定破門入屋分開兩母女。這種手法當時備受社會抨擊。
[编辑] 經過
1986年,有香港傳媒揭發6歲女童(後被稱為郭亞女)懷疑被患有精神病的母親幽禁在新界葵興邨的住所。香港社會福利署接手處理時,經過考慮並由當時署長陳方安生批准之下,決定引用《保護婦孺條例》破門入屋。女童被強行送往竹園兒童院,而其母親則被送到醫院檢查。社會福利署亦以案件懷疑涉及虐兒為由,禁止兩母女見面,後來才批准每星期可以有2次見面。
[编辑] 影響
郭亞女事件引發當時社會的廣泛討論。有輿論批評社會福利署濫權,並質疑破門入屋的必要性。香港政府事後檢討事件,並公佈《郭亞女事件報告書》,提出一系列的建議,例如應盡量避免破門入屋。社會福利署於其後設立了緊急個案社工隊,以及心理專家的支援措施。
郭亞女事件亦為陳方安生的仕途蒙上污點。這除了由於她批准破門入屋之外,也是因為她曾在相關的記者會上指責新聞界對此事的報導誇張渲染。
[编辑] 外部連結
- 郭亞女事件破門 陳太被抨擊
- 香港電台經典重溫「八十年代面面觀—郭阿女事件」,1986年6月14日(廣播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