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talk:關閉刪除投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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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关于删除投票页
- {{delh}}和{{delf}}是不是只把投票内容括起来、让三级标题不折叠更好些呢?否则这样无论是查找搜索还是从目录定位都不可能,但显然有这样的需要。
- 过了投票期的积压投票是不是应设立保留、删除外的第三种情况:无共识,这样可以方便时机合适时,有维基人再次提请,同时也方便管理员的工作。
- 最近有不少首次上传图片都使用了{{delete}},显然不是上传者的本意。是新手的错误还是系统的不友好?
—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2日03:27 (UTC+8 11:27)
- 关于1,可以把{{delh}}放三级标题后,如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6年4月24日。
- 关于2,有三个模板{{deleted}}{{kept}}{{Noconsensus}}可以使用。
- 3则是请经常上传者回答。
—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2日07:56 (UTC+8 15:56)
關於積壓投票的“無共識”處理,我希望寫入Wikipedia:删除守则的投票結果一節中。無共識處理,即管理員不作為,暫維持現狀,但不代表對現狀的認可,把爭議留給各方繼續討論,以達成共識。這也意味著可以由任何維基人再次提出相關請求。其實應由爭議方專門提起討論或投票,時機成熟時再提起刪除請求比較有效率。請大家表達意見。—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0日01:38 (UTC+8 09:38)
- 如果缺少刪除的共識,我覺得應該默認為「保留」。有的時候長期討論或維持現狀,可能也不會有結論。所以逾期無果,規定一個default value應該會好一些(這個默認值採「保留」比較好)。我仿照英文,做了一個{{oldafd}},可以放在有關條目的討論頁頂部,或許方便日後查引、討論。
- 同意{{delh}}和{{delf}}放在三級標題之內。(我以前的做法也有失誤)。--roc (talk) 04:17 2006年5月10日 (UTC)
- 但對爭議相持的頁面使用保留,會讓爭議方有維基支持保留的誤解。並且,為維護刪除投票的權威性,有處理結果的投票不提倡再行提出刪除請求,這對無共識的條目是個尷尬。並且,無共識的處理也是commons所採用的。—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0日04:28 (UTC+8 12:28)
- 其實我覺得如果去留意見相當,應該是保留的;當然這種「默認保留」的確不應跟「共識保留」混淆。維持已有處理結果(尤其是近期,如半年之內)的權威性,是相當重要的(這樣人們才會認真討論、並尊重結論)。所以如果一個問題短期內被重複提出,其他人可引述近期的討論結果(共識刪除,或共識保留),即可提前終止討論;而對於「默認保留」的情況,因為沒有近期共識可以引述,大家可以繼續或重新討論。感覺長期維持一項少有交流、亦無結論的討論(讓人想起現實政治中的那個有關統獨的「維持現狀」),對早期意見或者新來意見或許都不太公平,他們之間未曾交涉過,早期意見很可能不能留意新來意見,而新來意見要背負早期意見的計票包袱。所以,總體上,我仍傾向在一定延期(如一個月)、並且交流大體停止後(如一週)關閉討論,但對於「默認保留」的情況,容許在一個短暫平靜期後(如兩週)提出新一次討論。--roc (talk) 03:47 2006年5月13日 (UTC)
- 注意到你也區分了兩種保留的不同,我認為我們並沒有本質區別,“無共識”做法與你的默認保留在執行上并无二致,只是我們選擇的名稱不同。只是我覺得,默認的保留,該名稱承擔了不必要的解釋負擔。—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3日10:11 (UTC+8 18:11)
- 我再看了看上文,看来是我没说明白,我的提议也要求关闭投票的,这可能是你误解了的地方,你可以看看我对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6年4月17日#九龍塘站 (地鐵)、九龍塘站 (東鐵)的处理。—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3日10:16 (UTC+8 18:16)
- 那就用比如「因無共識而默認保留」或類似的名稱?對,其實我們的意見本質是相同的。看起來其他人也沒有異議,就請fdcn兄將有關規則補充到Wikipedia:删除守则吧。--roc (talk) 23:40 2006年5月15日 (UTC)
- 其實我覺得如果去留意見相當,應該是保留的;當然這種「默認保留」的確不應跟「共識保留」混淆。維持已有處理結果(尤其是近期,如半年之內)的權威性,是相當重要的(這樣人們才會認真討論、並尊重結論)。所以如果一個問題短期內被重複提出,其他人可引述近期的討論結果(共識刪除,或共識保留),即可提前終止討論;而對於「默認保留」的情況,因為沒有近期共識可以引述,大家可以繼續或重新討論。感覺長期維持一項少有交流、亦無結論的討論(讓人想起現實政治中的那個有關統獨的「維持現狀」),對早期意見或者新來意見或許都不太公平,他們之間未曾交涉過,早期意見很可能不能留意新來意見,而新來意見要背負早期意見的計票包袱。所以,總體上,我仍傾向在一定延期(如一個月)、並且交流大體停止後(如一週)關閉討論,但對於「默認保留」的情況,容許在一個短暫平靜期後(如兩週)提出新一次討論。--roc (talk) 03:47 2006年5月13日 (UTC)
準備寫時,發現還有一忽視之處,對無共識保留,得有一個明確的最短和最長期限,多長合適?ROC:最短交流討論停止一週至最長一個月?—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8日05:35 (UTC+8 13:35)
- 對不起,最近我的網路連接出問題。或許可以這樣:
- 刪除投票討論到達常規期限(現在是一週)時,若既無「刪除共識」亦無「保留共識」,則判定為「無共識」,條目或圖片暫先保留,討論列入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积压投票,討論應予繼續,並在下列日期最早者予以關閉:
- 該項刪除投票討論已開始足五週;
- 最後一次意見發表已逾一週。
- 關閉方法:若有「共識刪除」或「共識保留」,則跟正常共識情況一樣處理;若仍無共識,結論確定為「無共識」,並在有關條目、圖片、模版等討論頁添加{{vfd-kept}}及結論「無共識」。
- 有共識的刪除投票結論,除非情形有特別改變,六個月內不應再次提交刪除(但可以提交「刪除檢討」或稱做「刪除覆議」)。無共識而保留的結論,可以在關閉討論一個月後,並提出新的理由後,再次提交刪除。
- 「共識」是指大體共識,由管理員判斷,通常是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的意見相同,但不包括惡意投票,例如分身。
- 臨時想的,很可能有不周全之處,可以討論訂定細節,或者試行後修訂。--roc (talk) 01:15 2006年5月24日 (UTC)
[编辑] 投票頁面關閉的適用規範
昨天與User:用心阁等人討論了刪除投票的關閉(即用{{delh}}{{delf}}括起)應有什麼要求,大家初步枚舉出一些情形,這裡提交討論,以期寫入相關指導。可以在下方補充修改。—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1日09:04 (UTC+8 17:04)
[编辑] 關閉投票的適用
關閉投票指投票內容用一對{{delh|處理結果}}、{{delf}}括起來,投票內容在頁面折疊隱藏。多數情況下,刪除投票在投票期結束並處理後關閉,但也有提前關閉投票的情形。所有關閉情形採取枚舉,非以下枚舉的情形不得應用關閉投票。
- 投票結束並已處理。
- 被轉快速刪除並由管理員執行了快速刪除,沒有執行快速刪除前不可關閉投票。
- 證實侵權,移動到侵權投票。
- 刪除請求判定無效:
- 提交理由消失:
- 非中文條目已經翻譯或開始翻譯超過10%或500字節。
- 小小作品已經達到小作品以上標準。
- 不可驗證條目已補充來源,管理員驗證后關閉。
- 懷疑侵權條目提供令人信服的版權來源。
- 提議者撤銷請求,並且无反对票。
關閉投票時,請在關閉標籤{{delh|處理結果}}中體現以上情形。
[编辑] 討論
- 其中第四条“删除理由不成立”这个好象不好执行。谁有权力作出判断?管理员?我建议给一个明确的标准,比如:有五票保留,没有票删除,则自动取消该删除提议。-无名无形(留言) 12:08 2006年5月11日 (UTC)
- 我反而認為你的辦法對有爭議的條目是負面的。請你仔細看看該條款,這一條的限定其實是非常嚴格的,當初討論就是為了避免讓人做主觀判斷時出錯而斟酌了字詞。首先這個判斷要求是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出的,並非僅僅個人認識;其次要求該請求不僅僅是不合理,還要非常顯著,這不是有爭議的請求能滿足的,非常顯著意味著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一旦該請求有合理的任何質疑,就不是顯著不合理了。我想,這樣的情況很少,往往是新手或搗亂者才可能提出這樣的請求,比如大陸用戶要求刪除中華民國條目這樣。—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1日12:51 (UTC+8 20:51)
- 如果有助理編輯及以上的用戶對判定請求無效提出質疑,本身就宣告了該請求並非多數人可判斷的顯著不合理,當然就得移去關閉標籤以開放該投票。我們應當假定這麼一點:任何因本條去關閉投票的有投票資格維基人不會願意該情況下做出一個錯誤判斷而臉上無光。—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1日12:58 (UTC+8 20:58)
- “應在維基共享資源提請的刪除”判定無效我吃不准是否應當。另外經常因“提議者撤銷請求”關閉的情況我認為不應當,其它人已投刪除票的豈不是被一票否決了?應當適用提交理由消失。—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1日14:54 (UTC+8 22:54)
- 提議者撤銷請求 需要无反对票,或反对者全部改变意见方可实施。“應在維基共享資源提請的刪除”可以具有一定的广告意义,促使在共享有账号的维基人到共享去投票或提议删除。因此建议保留2—3天后关闭。--地球发动机(〠✆ - ✉✍) 16:27 2006年5月11日 (UTC)
“近期已處理的投票刪除請求,在沒有新的合理理由下又再次提交。”近期如何判断?多长时间算近期?另外,所有關閉情形採取枚舉,非以下枚舉的情形不得應用關閉投票。这个有些不妥,谁也无法判断是否所有情况都能包括在内--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25 2006年5月1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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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的準確定義由你來建議好,你處理時間長。至少,讓一個刪除投票剛進行完又提出肯定不行。
- 關閉投票是要慎重的,還是枚舉好,以防濫用。我不知道有什麼新的情況緊急到非得在7天的投票期內必須提前關閉。
- —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2日11:38 (UTC+8 19:38)
- 我觉得这一条不应该限制死,也就是说重复提议删除是保留条目的重要理由之一,但不应该成为强制结束删除投票的根据。至于多长时间,倒是次要的。-无名无形(留言) 02:10 2006年5月15日 (UTC)
- 對於已經投過票或者發表過意見的,意味著他們已經看過有關各方的理据,短期内重新投票顯得無理。但如果是無關人士重新發起投票,時間可以短些都無所謂。當然這個檢驗起來就更困難些,但錯誤的決定很容易被他人修正,因此不應成爲大問題。--地球发动机(〠✆ - ✉✍) 14:09 2006年5月19日 (UTC)
[编辑] 關於關閉投票本身的一個問題
在{{delh|處理結果}}、{{delf}}使用上,在本頁面上方#关于删除投票页已提及,參與發言者寡,有支持但無反對,近期的頁面很多人也照此處理。時已多日,但仍有維基人並不採用放在三級標題下的作法,單獨一一溝通也面臨窘境。我有必要再詳述一下我的理由:
折疊後的內容,在頁面表現上,相當於無此內容(雖然在文檔中還存在),所以,通過目錄或其它連接定位被折疊內容,根本無法作到。也就是說,當進入一個被刪除討論處理過的頁面時,看到它還有沒清除的刪除標記或討論頁的{{vfd-kept}}標記,是無法通過它找到刪除討論內容;在刪除頁,也不能指望通過目錄定位到被折疊內容。
我曾看到好幾個標上刪除標記很長的頁面(也不在積壓投票中)沒有得到處理,尋找它的刪除討論很是費事,最後乾脆把其中兩個重新提交了事。對有爭議的被處理頁面,我想也有人會有尋找討論過程的需要,我尋找以前的刪除頁面時就是一項項打開折疊內容,所有的尋找功能是無效的。在我的處理中,還發現有一副作用,由於{{delh}}在標題上方,有一些不熟練的維基人在上一個投票項中把投票寫下這個{{delh}}下方,造成該投票沒有顯示,例子可看4月23日的一個積壓投票項。
是不是標記在每一個三級標題下的做法很麻煩費力,阻礙了一些維基人不願這麼做呢?我個人看不出多麻煩,也曾致力於設計編輯工具以達便捷。我還是希望大家能就此有無必要性、有無必要寫入#投票頁面關閉的適用規範中表明一下看法。—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24日05:14 (UTC+8 13:14)
- 一直未對此事表示意見。我是(+)支持自由主義者 ☎ 的提議的。--
百楽兎 05:33 2006年5月24日 (UTC)
- 我認為有必要將此結論寫入規範流程,使周知並遵守。--roc (talk) 01:09 2006年5月25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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