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籍家庭傭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香港外籍家庭傭工是指在香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佔香港人口達3%,當中絕大部份是女性。於2005年,香港共有223,394名外籍家庭傭工,其中53.11%來自菲律賓;43.15%來自印尼;2.05%來自泰國。[1]他們居住在僱主的家裡,負責為僱主處理各種家務,例如煮食、清潔及照顧老人小孩等。
目录 |
[编辑] 香港政府的規管
根據香港法例規定,外傭現時的最低工資訂為每月HK$3320,適用於在2005年5月19日或以後簽署的僱傭合約。另外香港政府向外傭僱主徵收“僱員再培訓徵款”,收費為每名外傭每月HK$400,以政府指定的方式一次過或分期繳付。
香港法例規定僱主必須提供食宿及休息的地方,也必須代其購買僱員保險,外傭也受到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保障,包括有薪假期及休息日。香港法律也規定,僱主不可指使外傭從事合約描述以外的工作,包括在僱主的工作地點、僱主親友家工作等等。入境事務處一旦發現,僱主及傭工可能被檢控,被定罪者可能要被罰款及坐牢。
外籍傭工在香港工作的期間並不視為居留,即使在香港工作滿7年或以上,也不能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資格。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 ↑ Entry of Foreign Domestic Helpers (PDF)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訊中心 (2006年11月) - 於2007年3月18日zh-tw:造;zh-cn:采訪。
[编辑]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