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4條,授權香港特區政府簽發给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的護照。
凡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無論是否持有其他護照或旅行證件,都可申請。香港入境事務處負責護照的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使領館也為海外申請人辦理申請及補領事宜。
香港特区護照由香港特區成立日(1997年7月1日)開始簽發。護照一般有效期為10年,未滿16歲有效期則為5年。
目录 |
[编辑] 申請
合資格香港居民可透過郵寄,或親身前往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辦事處遞交申請。
申請時須遞交的文件:
- 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ID841)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影印本(18歲以下須遞交額外證明文件)
- 劃線支票
- 彩色近照一張
- 已填妥的郵寄標籤(ID839)
[编辑] 收費
- 16歲或以上人士(護照有效期為10年)
- 16歲以下兒童(護照有效期為5年)
- 32頁:185港元(海外申請:21美元)
- 48頁:230港元(海外申請:29.5美元)
[编辑] 申請所需時间
- 海外申請:
-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4至6個星期
- 未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6至8個星期
[编辑] 豁免簽證國家及地區
截至2007年2月14日,共有133個國家或地區豁免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申請簽證。當中包括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等歐盟成員國,日本、加拿大、紐西蘭、南非、新加坡等,及部分東南亞與南美國家。詳情請參閱入境處網頁。
[编辑] 護照樣式和印製工藝
- 護照中文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英文全稱「PASSPORT,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護照規格為 125 x 88 毫米(mm);分32頁普通型和48頁加厚型兩種。使用中文繁體字和英文兩種文字。
- 護照封皮為深藍色軟皮,封面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燙金圖案和護照中、英文全稱的燙金文字。
- 持照人照片採用電腦刻印技術,記錄在護照內的備註頁及個人資料頁。同時,持照人姓名的中文商用電碼和身份證號碼亦加注在備註頁上。個人資料頁各欄目的填寫方式為:
- “证件類別”:“P”(護照/Passport)(預印字樣)、“簽發國代碼”:“CHN”(中國/CHINA)(預印字樣)及“護照號碼”
- “姓”、“名”(上下各兩行,上中文下英文)
- “國籍”:“CHINESE”(中國)(預印字樣)
- “性別”:使用英文縮寫,男為“M”,女為“F”
- “出生地點”:
- 持照人若出生於中國,以省級行政區域名稱的漢語拼音表示;其中出生在香港的,以英文“HONG KONG”表示,而出生在澳门的,则以英文“Macau”表示;
- 持照人若出生在外國,將以英文國名表示
- 「簽發機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和「IMMIGRATION DEPARTMENT,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預印字樣)
- 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簽發的護照須在備註頁上加注
- "出生日期"、"簽發日期"和"有效期至"三項,按:日、月、年(日期及年份為2位數;月份以英文字母3位元表示)
- 個人資料頁設計採用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推薦的格式,為機讀護照,護照機讀區設在封底個人資料頁下方。
- 護照封頁內頁為「請求頁」,內容與其他中國護照,包括普通护照及澳门特区护照一致:
[编辑] 不同版本
- 香港特区護照簽發至今,共計有三個版本。三個版本的封面設計大致相同,但在防偽特徵、持照人照片及內容有明顯的區別。
- 已簽發的不同版本特區護照同時適用,直至有效期滿為止;持照人无须提早換領新版護照。
[编辑] 一版特區護照(1997年)
- 護照內頁採用印有長城水印圖案的專用紙張,有藍、橙色彩虹印刷的紫荊花放射形圖案;
- 持照人相片為彩色,可選用紅色或淺藍色為相片背景;
- 護照第1、2頁分別為中、英文護照“說明頁”;第3、4頁為“備註頁”;第5至31(加厚型為47)頁為“簽證頁”;第32(加厚型為48)頁為“應急資料”和持照人簽名頁;封底為持照人“個人資料頁”。
[编辑] 二版特區護照(2003年)
- “個人資料頁”持照人相片左邊,印有以光學變色油墨印的「HKSAR」的變色字樣;
- “簽發機關”欄內「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DEPARTMENT,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的字樣,改以光學變色油墨印成;
- 在紫外光燈下,“個人資料頁”有螢光紫荊花圖案及幼線和「HKSAR」字樣。
[编辑] 香港特別行政區電子護照(2007年)
- 自2007年2月5日起簽發,使用生物特徵認證技術的特區電子護照,封面設計與以往的特區護照基本相同,加入了電子晶片及46種防偽特徵。
- 護照封頁內頁為“請求頁”,第1、2頁為“備註頁”;第3至30(加厚型為46)頁為“簽證頁”;第32(加厚型為48)頁為“應急資料和持照人簽名頁”;“個人資料頁”獨立編製在“請求頁”及“備註頁”之間。
- 封底的晶片說明如下:
- 電子護照較明顯的差異如下:
- 封面底部、“個人資料頁”左上方加上了“電子旅行證件”的標誌;
- 封底則內置非接觸式晶片,以數碼方式儲存持證人的個人資料及容貌影像;
- 護照內頁改為不同品種的四季花(春牡丹、夏荷、秋菊及冬梅),並印有不同中國字體(楷書、篆書、草書、行書及隸書)的「華」字圖案;
- 持照人相片亦由過往的彩色改爲黑白色,申請人需遞交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 “個人資料頁”持照人相片右邊,印有梯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証號碼;下方印有個人資料微縮字體組成的波浪紋;
- “個人資料頁”加印一幅多種圖像印刷的持照人相片(與智能身份証相若);
- “個人資料頁”主題圖案設計,由洋紫荊花改為青馬大橋;
- “個人資料頁”機讀區背景圖案為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及金紫荊廣場;
- 第一頁印有以個人資料微縮字體組成的持照人相片。
[编辑]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 香港特別行政區電子護照及電子簽證身份書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有關事項的說貼
- 新版特區護照增防偽特徵,2002年12月31日
- 電子護照擁46項防偽特徵,2007年1月23日
页面分类: 香港政府或政治小作品 | 香港旅遊證件 | 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