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銀行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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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銀行公會 (Hong Kong Association of Banks)是香港銀行界的法定團體。
香港銀行公會於1981年成立,前身是香港外匯銀行公會。根據香港法例第364章《香港銀行公會條例》而成立,條例亦提供法定架構,令香港政府與銀行界交流意見。
香港的銀行除領有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的銀行牌照外,亦必須成為銀行公會會員才可在香港經營銀行業務。公會以整間銀行作為會員,由各銀行會員委任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作代表。
香港銀行公會有3位永久會員,永久會員須為香港的發鈔銀行,即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中國銀行 (香港)及渣打銀行。1996年起,銀行公會主席由3間永久會員銀行的高層人員輪流擔任,每年轉換一次。公會內設3個委員會,分別是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及紀律委員會。
銀行公會曾經協議訂定香港的最優惠利率。但現時,最優惠利率並非由銀行公會訂定,而是由各間銀行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