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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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是指形成于汉代,正式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的一种古代中国中央政府机构设置制度。这个制度中的三省在元朝灭亡之后,被明朝废除,而六部制沿用至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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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三省
三省具体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同为古代中国中央政府最高政务机构。其中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有不可行的应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事无不总”。三省的长官都称呼为宰相。
[编辑] 机构设置
- 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属机构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
- 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属机构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
-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属机构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
[编辑] 六部
六部是指中央政府执行机构,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编辑] 各部职能
- 吏部负责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
- 户部负责人口户籍、赋税财政等
- 礼部负责典礼、科举、教育等
- 兵部负责军事,防卫等
- 刑部负责司法刑狱
- 工部负责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 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