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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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简称中国奥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体育组织。
现在中国奥委会主席由国家体育总局主任刘鹏兼任,中国奥委会标志为“长城五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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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历史
在1894年,希腊王储和近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发起人皮埃尔·德·顾拜旦男爵代表国际奥委会邀请清政府参加奥运会,但是清政府不知“体育”为何,故未作答复。
1922年(民国11年4月3日)成立的“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是中国奥委会的前身;同年在法国巴黎举行的国际奥委会廿一届年会正式承认“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代表中国在国际奥委会的席位。
1924年(民国13年7月)全国性体育机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正式成立,并取代原“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一切职能。
1931年,“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作为负责全国体育运动的组织,被国际奥委会承认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首任主席王正廷。
1949年由于国共内战,国民党政权撤退到台湾,中国实际处于分治状态。
[编辑] 两岸席位与名称之争
1954年,在雅典的国际奥委会第50届全会上,经表决,中国奥委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席位得到承认。同时国际奥委会继续承认代表台湾的“中华奥委会”。
1958年8月19日,由于对国际奥委会承认“中华奥委会”的不满,至此,中国奥委会宣布与国际奥委会断绝关系。
1979年年,中国奥委会向国际奥委会正式提出了关于解决中国合法席位的的建议。
- 国际奥委会确认以“中国奥委会”的名称承认设在北京的奥林匹克委员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
- 以“中华台北奥委会”(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的名称承认设在台北的奥林匹克委员会,条件是中华台北奥委会的旗帜和歌曲都必须有别于它到目前为止所使用的旗和歌(中華民國的國旗與國歌)。
1979年11月26日,经表决,名古屋决议通过,中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合法地位得到恢复。设在台北的奥委会修改旗帜及歌曲,使用“中华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继续留在国际奥委会内。
围绕“中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的席位代表权问题,海峡两岸与国际奥委会自1950年代开始一直到1979年在国际奥委会名古屋会议总算解决,即后来被称为“奥运模式”的解决办法。
1988年12月,两岸双方就“Chinese Taipei”的中文译法问题进行磋商。台湾方面希望译成“中华台北”,用以回避“中国台北”的译法。
1989年4月7日,中国奥委会和中華臺北奧委會同時宣布两岸奥委会达成的协议,即“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赴大陆参加比赛、会议或活动,将按国际奥委会有关规定办理,大会(即主办单位)所编印之文件、手册、寄发之信函、制作之名牌,以及所做之广播等等,凡以中文指称台湾地区体育团队与体育组织时,均称之为‘中华台北’。”“在正式比賽場合以外”,中國大陸“仍是以‘中國臺北’相稱”(《奧運場外的競技》,吳經國)。
[编辑] 与國際奥委会的关系
[编辑] 参加历次奥运会与成绩
1984年洛杉磯:15金8銀9銅
1988年首爾:5金11銀12銅
1992年巴塞隆拿:16金22銀16銅
1996年亞特蘭大:16金22銀12銅
2000年悉尼:28金16銀15銅
2004年雅典:32金17銀14銅
[编辑] 链接
- 2004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代表团
- 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
- 香港奥林匹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