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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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cn: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zh-tw: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zh-hk: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
zh-cn: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zh-tw: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zh-hk: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zh-cn:台译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zh-tw:大陸及香港譯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zh-hk:台譯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簡稱亞太經合zh-cn:组织;zh-tw:會;zh-hk:組織、亞太經合zh-cn:会;zh-tw:組織;zh-hk:會或亞太經合;英語: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是促進亞太地區經濟成長、合作、貿易、投資的首要論壇,始設於1989年,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亞太經合是經濟合作的論壇平台,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亦強調開放對話及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其他經由條約確立的政府間組織。「APEC」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均是亞太經合的註冊商標。
目录 |
[编辑] 沿革
- 1991年11月12日至14日,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韩国首爾举行并通过《汉城宣言》,正式确定亞太經合的宗旨目标、工作範圍、運作方式、參與形式、組織架構、亞太經合前景。亞太經合的目標是為本區域人民普便福祉持續推動區域成長與發展;促進經濟互補性,鼓勵貨物、服務、資本、技術的流通;發展並加強開放及多邊的貿易體系;減少貿易與投資壁壘。這次會議也正式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回歸中國後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中華台北三個經濟體同時納入亞太經合會。
[编辑] 運作
亞太經合是經濟合作的論壇與平台,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承諾、開放對話、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世界的其他政府間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及其他多邊貿易體要求成員簽訂具約束性的條約,但亞太經合與此不同,其決議是通過全體共識達成,並由成員自願執行。
「經濟領袖會議」(Economic Leaders' Meeting)每年召開一次,討論由「部長級會議」(經濟領袖會議的前幾天召開)及「企業顧問委員會」所提供的戰略建議,隨後通過「經濟領袖宣言」公布達成的正式政策。
年度 | 日期 | 主辦成員 | 地點 | 部分成員經濟體的與會代表及與會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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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國香港(1997後)/ 香港(1997前) |
中華台北 | ||||
1993年 | 11月20日 | 美國 | 西雅圖,布萊克島 | 江澤民(主席) | 麥高樂(財政司) | 蕭萬長(經建會主委) |
1994年 | 11月15日 | 印度尼西亞 | 茂物 | 江澤民(主席) | 麥高樂(財政司) | 蕭萬長(經建會主委) |
1995年 | 11月19日 | 日本 | 大阪 | 江澤民(主席) | 曾蔭權(財政司) | 辜振甫(資深顧問) |
1996年 | 11月25日 | 菲律賓 | 蘇比克灣 | 江澤民(主席) | 曾蔭權(財政司) | 辜振甫(資深顧問) |
1997年 | 11月25日 | 加拿大 | 溫哥華 | 江澤民(主席) | 董建華(行政長官) | 辜振甫(資深顧問) |
1998年 | 11月18日 | 馬來西亞 | 吉隆坡 | 江澤民(主席) | 董建華(行政長官) | 江丙坤(經建會主委) |
1999年 | 9月13日 | 紐西蘭 | 奧克蘭 | 江澤民(主席) | 董建華(行政長官) | 江丙坤(經建會主委) |
2000年 | 11月16日 | 汶萊 | 斯里巴加湾市 | 江澤民(主席) | 董建華(行政長官) | 彭淮南(經濟領袖代表) |
2001年 | 10月2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上海 | 江澤民(主席) | 董建華(行政長官) | (缺席) |
2002年 | 10月27日 | 墨西哥 | 洛斯卡沃斯 | 江澤民(主席) | 董建華(行政長官) | 李遠哲(經濟領袖代表) |
2003年 | 10月21日 | 泰國 | 曼谷 | 胡錦濤(主席) | 董建華(行政長官) | 李遠哲(經濟領袖代表) |
2004年 | 11月20日至21日 | 智利 | 聖地牙哥 | 胡錦濤(主席) | 董建華(行政長官) | 李遠哲(經濟領袖代表) |
2005年 | 11月18日至19日 | 大韓民國 | 釜山 | 胡錦濤(主席) | 曾蔭權(行政長官) | 林信义 (總統府資政) |
2006年 | 11月18日至19日 | 越南 | 河內 | 胡錦濤(主席) | 曾蔭權(行政長官) | 張忠謀 (經濟領袖代表) |
2007年 | 澳大利亞 | 悉尼 | ||||
2008年 | 祕魯 | 利馬 | ||||
2009年 | 新加坡 | 新加坡 | ||||
2010年 | 日本 |
[编辑] 成员
亞太經合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Member Economy),其國內生產毛額總量約佔世界的60%、貿易量約佔世界的47%。
標準縮寫 | 標準名稱 | 亦准使用的別名 | 中文名 | 加入時間 |
---|---|---|---|---|
AUS | Australia | 澳大利亞 | 1989年11月6日-7日 | |
BD | Brunei Darussalam | 汶萊 | 1989年11月6日-7日 | |
CDA | Canada | 加拿大 | 1989年11月6日-7日 | |
CHL | Chile | 智利 | 1994年11月11日-12日 | |
PRC |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China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1991年11月12日-14日 |
HKC | Hong Kong, China | 中國香港 | 1991年11月12日-14日 | |
INA | Indonesia | 印度尼西亞 | 1989年11月6日-7日 | |
JPN | Japan | 日本 | 1989年11月6日-7日 | |
ROK | Republic of Korea | Korea | 大韓民國 | 1989年11月6日-7日 |
MAS | Malaysia | 馬來西亞 | 1989年11月6日-7日 | |
MEX | Mexico | 墨西哥 | 1993年11月17日-19日 | |
NZ | New Zealand | 紐西蘭 | 1989年11月6日-7日 | |
PNG | Papua New Guinea | 巴布亞紐幾內亞 | 1993年11月17日-19日 | |
PE | Peru | 祕魯 | 1998年11月14日-15日 | |
RP |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 The Philippines | 菲律賓 | 1989年11月6日-7日 |
RUS | The Russian Federation | 俄羅斯聯邦 | 1998年11月14日-15日 | |
SIN | Singapore | 新加坡 | 1989年11月6日-7日 | |
CT | Chinese Taipei | 中華台北 | 1991年11月12日-14日 | |
THA | Thailand | 泰國 | 1989年11月6日-7日 | |
US或USA | United States | 美國 | 1989年11月6日-7日 | |
VN | Viet Nam | 越南 | 1998年11月14日-15日 |
注:
- 成員經濟體的列表,應依照上表順序,各成員名間並用分號隔開。
- 「三個中國」("three Chinas")的提法不得使用。指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香港、中華台北三者時,應總是分別列明名稱。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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