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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晚唐时期,为了笼络跋扈一时的节度使,朝廷授予他们同平章事的头衔,与宰相并称,号为使相。五代沿用,实际上不行使宰相的权力。宋代、亲王、留守、节度使等加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者,都称为使相,不参预朝政和签署朝政命令,但可以副署除授大臣的诏令。
参考
《宋史.职官志六》:“以节度使兼中书令、或侍中、或中书门下平章事,皆谓之使相,以待勋贤故老及宰相久次罢政者;随其旧职或检校官加节度使出判大藩,通谓之使相。元丰以新制,始改为开府仪同三司。”
页面分类: 中國古代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