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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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延东,女,汉族,1945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196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编辑] 简历
1964年至1970年,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学习、年级政治辅导员。
1970年至1972年,河北省唐山开平化工厂工人、技术员、车间负责人。
1972年至1978年,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人、党委宣传科干事、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1978年至1980年,北京化工实验厂党委副书记。
1980年至1981年,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
1982年至1991年3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主席。
1991年3月至9月,中央统战部副秘书长,全国青联主席(1991年12月卸任)。
1991年9月至1995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1990年9月至1994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在职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5年至1998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
1998年至2001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2001年至2002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2年,任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03年9月,当选为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