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籃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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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籃球規則,是指正式籃球比賽所用的國際公認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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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沿革
1892年,籃球發明人詹姆斯·奈史密斯制定了《青年會籃球規則》,原始規則共13條。1904年,美國青年會男子籃球聯合會正式出版了第一本籃球規則。最遲在1915年,美國已制定統一的籃球競賽規則,並供應多種語文版本。1932年,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 成立,並編訂第一份世界統一的《國際籃球規則》。隨籃球運動的發展,其規則亦同步修改。現時,國際籃球規則每4年便會修改1次。
[编辑] 基本規則
詳見主條目:籃球
在開始球賽時,球員會在中圈裡進行跳球。球員就要用一切合法的方法,目的要把球投進籃中。籃球規則中訂明,球員可以只可以用手玩籃球,但不可以用拳打,而蓄意用下肢接觸球的更是違例。持球的球員必须运动篮球才可以带著球走,只可以用單手拍球、傳球或投籃。
正規的球賽共分作四節,每一節10分鐘,若未能在正規比賽時間中取得勝利,就會進行加時賽,每節加時賽有5分鐘,如仍未能分出勝負,則會再進行,直至分出勝負為止。比賽中,每隊要在24秒內進攻,如果未能在24秒內把球投進或碰到對方球籃,就算違例,對方可得到控球權。球員投籃,成功的話一般是2分,若果在三分區(三分線以外)投籃的話,就會得到3分,而在罰球情況下成功的會有1分。
[编辑] 參考來源
- 国际篮联创始人——威廉·琼斯
- 籃球運動的起源和發展
- 篮球运动规则演变的社会学分析——薛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