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發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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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發展公司,簡稱土發公司,是香港市區重建局的前身,於1988年成立,是一間公營機構,專責市區重建,避免市區環境進一步惡化,以及改善舊區居民的居住環境。土發公司的財政是自負盈虧的。它和其他一般商業機構/公司/地產發展商的最大分別是,該公司在收購土地時可以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土地以進行市區重建。
最初,土地發展公司早年的運作頗為成功。可惜,土地發展公司的收購土地以進行市區重建進展因需要冗長的時間與業主/業權人商討賠償事宜而非常緩慢,再加上土發公司沒有足夠的資源以安置受重建影響的住宅租戶,亦無機構願意替土發公司安置受影響的租戶/業主,更甚的是,當時的法例規定土發公司必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獲取物業」,並須向業主提出「公平合理」的條款,以致徵集土地的程序需時甚久。以上種種原因妨礙了土發公司推行新的市區重建項目。
土發公司成立後至解散期間,只有數個項目如租庇利街項目(即今日的中環中心)和永樂街項目(即今日的新紀元廣場)最為成功,其他如尖沙咀河內道市區重建項目和旺角六街市區重建項目的收購進度卻未如理想(最後只有尖沙咀河內道市區重建項目能成功收購重建),再者,土發於1998年推出另外25個市區重建項目,但進展仍然因財政問題而緩慢,最後被市區重建局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