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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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園是一種存在的貴族制或封建制度中的社會經濟共同體,包括古代日本、中古歐洲、中國魏晉南北朝至隨唐等時代都有這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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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中國古代的莊園
[编辑] 日本古代的莊園
在古代日本是指由貴族、大寺院、神社所占有,具有經濟效益的領地。
莊園制度的出現,在政治上,削弱了天皇朝廷的中央集權。在經濟上,促進了古代日本各地區的發展。
[编辑] 背景
日本天皇朝廷,分別於723年和743年,頒佈了鼓勵開墾耕地的《三世一身法》和《墾田水世私財法》。
756年,為了減輕農民的生活壓力,朝廷將農民的雜徭時間減半,並免除當年的調、庸。因此,農民的生活環境得到改善,於是有更大動力從事耕作。
然而,這些原為改善農民生活的新政策,最大得益者並非農民,而是貴族、大寺院和神社。這些集團掌握著政治權力以及社會財富。在開闢土地的事業上,他們佔有主要的農業生產工具,包括鎬、鐮等。
政策給予這些利益集團更多機會擴大自己的地方勢力,讓他們借機大肆圈佔荒地和山林野地,並驅使自家的奴婢、負債的農民和逃亡而來的外地農民進行大規模的開墾。
這些利益集團,往往在新開闢的土地中,建立住宅和倉庫,私家莊園由此而形成。
這些莊園不斷為莊園主提供收入。莊園主為了進一步增強實力,於是採用強買或霸佔等方式,肆意侵吞周邊的國有土地,以及原屬農民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