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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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石油公司(Standard Oil)曾是由约翰·D·洛克菲勒和他的合伙人在1863年建立的石油提炼公司。在他的領導下,1868年Rockefeller, Andrews & Flagler公司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煉油公司。
1870年1月10日,他成立了俄亥俄標準石油公司(Standard Oil Company of Ohio),並開始併購其他公司。到了1878年,標準石油壟斷了全美國90%的煉油業。1882年,公司重組成為標準石油企業(Standard Oil Trust),其中三位重要人物分別是亨利·羅傑(Henry H. Rogers)、威廉·洛克菲勒(William Rockefeller)和約翰·洛克菲勒。
189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反壟斷法(Sherman Antitrust Act)。1911年5月15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標準石油違法壟斷,將其支解為大約37家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