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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兵為中國明清兩朝的武官官職名稱,實施期間約為14世紀末至20世紀初。該名稱於明朝為無品制,清朝則通常為正二品。
[编辑] 簡介
14世紀-17世紀初之明朝時期,總兵為無品級之武官官名,其統轄兵士、編制定員、位階皆無一定,通常為公侯或地方都督兼任。1636年,中國邁入清朝統治之後,軍權歸為各省巡撫提督之文官,而聽從巡撫提督之總兵武官則改為正二品,統轄兵員則大約規定於一萬名至一萬五千名之譜。一般來說,清朝於全中國設有總兵定員83名,其中,陸路總兵約佔70名,水路則為13名。
就台灣而言,20世紀之前,台灣總兵受台灣道節制,統轄部隊稱台灣鎮,官銜亦稱台灣鎮總兵,人數則在一萬名至一萬五千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