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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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银并非实际的银两,而是用于折算各种成色的金属银的一种记账货币单位,即虚银两,包括关平、库平、市平、漕平等种类。按照清朝的官定标准,足色纹银的成色为93.5374%,称为“十足成纹”。清制规定纹银一两等于制钱1000文,但乾隆朝之后,由于私铸劣钱增多和白银外流,经常出现钱贱银贵的现象。
采用纹银作为货币单位的原因在于,中国古代实际流通的银两成色不一,名目众多,有“元丝”、“青丝”、“白丝”、“水丝”、“西鏪”、“石鏪”、“柳鏪”、“茶花”、“茴香”、“单倾”、“双倾”等多种名色,这些种类不同的金属银需要折算为全国统一的计量单位,以便于统计税收。
在实际流通领域中的金属银,成锭者称“宝银”,即铸成元宝形式的银锭。由于各地宝银成色不一,因此在其前面冠以地名,或申水标准,如苏宝银、武昌宝银,足宝、二四宝、二五宝、二六宝等等。“二四宝”即每五十两贴水二两四钱,一锭五十两的“二四宝”银锭折算为五十二两四钱标准纹银。宝银的成色通常全都高于纹银。
鸦片战争之后,银两、银元在中国同时流通,但官方统计赋税、制订预算、对外赔款时仍使用库平两和关平两纹银作为计量单位。1933年国民党政府宣布废两改元,纹银退出流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