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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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
種類 | 普通法院 |
管轄區域 | 台北縣西部 |
院長 | 陳祐輔 |
上級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
所在地 | 台北縣土城市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臺灣台北縣土城市(非板橋市),屬於普通法院,一般被簡稱為板橋地方法院或板橋地院,法界人士通常更會簡稱為板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
目录 |
[编辑] 沿革
- 本院目前轄區之民、刑事案件及非訟事件原屬台北地方法院管轄,由於轄區人口漸增,僅台北縣一地之人口即高達200餘萬人,於是在1970年代後期即有籌設法院之議,嗣於台北縣土城鄉(今土城市)購地並興建法院建築,1981年2月16日,正式成立台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管轄台北縣西部的13個鄉鎮市之第一審民事、刑事訴訟案件及非訟事件。
- 1990年4月2日,台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改制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1991年7月1日,成立板橋簡易庭。
- 同年8月1日,成立三重簡易庭。
[编辑] 管轄及組織
共計13個鄉鎮市
- 主要組織
- 下設板橋簡易庭與三重簡易庭。板橋簡易庭在於板橋市的第二辦公大樓辦公;三重簡易庭在位於三重市辦公大樓辦公。
[编辑] 特色
- 本院轄區人口目前已逾290萬人,是中華民國所轄最多人口的地方法院。
- 本院雖以「板橋」為名,其地卻位在土城市,不少民眾因此感到困擾;台北縣同時也是台灣設有法院的縣中,少數法院不在縣治所在地者。
- 本院雖然管轄最多人口,然而院本部建築老舊,土地狹小,望之難有莊嚴氣象,屢為該院職員所詬病。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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