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莎朱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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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cn:金莎朱古力;zh-tw:金莎巧克力;zh-hk:金莎朱古力
金莎zh-cn:朱古力;zh-tw:巧克力;zh-hk:朱古力是意大利糖果廠zh-cn:佛列羅;zh-tw:佛列羅;zh-hk:Ferrero生產,以中低下階層為對象的仿高檔朱古力。朱古力內有一層薄脆,外面蓋著朱古力及花生碎粒,而裡面則包著香濃的榛子醬及一粒果仁,每zh-cn:件;zh-tw:件;zh-hk:粒朱古力均以金紙包起再以啡色小紙杯盛載。自1990年代引入香港及台灣後大受歡迎,近年在中國大陸亦逐漸流行。
[编辑] 侵權官司
1990年和1993年佛列羅公司分別在香港及台灣註冊「金莎」商標,但未有在中國大陸註冊,結果張家港市一間乳品廠把「金莎」註冊,公司易名為蒙特莎,並推出價錢較便宜的「金莎Tresordore」朱古力系列。
2003年,佛列羅在中國起訴蒙特莎侵權,蒙特莎要賠償70萬元人民幣,但被天津市人民法院判敗訴,指蒙特莎在中國的知名度較佛列羅更大;2006年1月,佛列羅上訴得直,但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架入,要求覆審,預料2007年1月會宣判。
在數年的審訊中,雙方爭論誰最先在中國發售,蒙特莎公司聲稱他們早於1990年已引入Tresordore朱古力,並委托本地公司設計及包裝,而佛列羅公司則指他們的朱古力早在1984年已在中國發售。對於兩者近似的包裝,蒙特莎的代表律師竟反駁說該包裝早在1970年代已設計好,誰發明它仍很難說。
該宗侵權官司引起歐盟普遍關注,2006年11月,英國駐歐盟代表及歐盟貿易專員比得.曼道深(Peter Mandelson)曾向中國商務部長薄希來引用金莎官司,對中國的盜版及保護外資的法律表達關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