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委员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革命委员会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各级政权的组织形式,简称革委会。1968年上海首先发起一月风暴夺权运动,由群众组织夺取中共上海市委和上海市各级政府的权力,组织一个效法巴黎公社的大民主政权机构,由张春桥命名为上海人民公社,以后在毛泽东的支持下,全国各地效仿,纷纷夺权,各地组织的新政权名称并不统一。毛泽东认为上海公社的名称不好,发出了“最高指示”:“还是叫革命委员会好”,于是这半句“革命委员会好”成为全国必须遵守的法律,全国各级政权,从省一级到工厂、学校的政权机构全部改名为革命委员会。
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方式,取消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分别,合为一体,人员采取“三结合”方式,即包括有部分没有被打倒的“革命干部”,群众组织代表,和“工宣队”、“农宣队”或部队军管代表组成(全称为《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主要是进驻机关、学校和文化事业单位的工人、贫农、下中农的代表)。在这种机构中,干部由于熟悉业务,一般负责日常业务,工农兵代表掌管大政方针,群众组织代表维护本单位下层人员的利益。到了文化革命后期,工农兵代表逐渐撤出革命委员会。
1979年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若干規定的議案,將革命委員會改組為各級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才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