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條目為香港政治系列之一 |
|
殖民地時期政制改革 |
|
歷史 - 地理- 教育 香港主題首頁 |
各國政治 • Portal:政治 |
香港法例是香港現存的成文法法例編彙。由於香港的法律制度以普通法為依歸,對於有爭議的案例或有必要遵守的規定,都會以成文法的形式頒佈並實行。
目录 |
[编辑] 簡介
香港政治制度類似三權分立,不過政府維持以行政主導:
而由於香港主權移交之後,議員提過私人草案比以前困難,撰寫法例的責任就落在律政司的法律草擬科的法律草擬專員身上。[1]
[编辑] 法律的草擬
[编辑] 政府立法
[编辑] 私人草案
[编辑] 案例
[编辑] 國際公約
[编辑] 基本法
[编辑] 參考
- ↑ 香港律政司,(2000年),香港的法例草擬工作 (第二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编辑] 參看
[编辑] 外部連結
- 律政司雙語法例数据系統:《香港法例》的網上版本。
- 香港法例內容
页面分类: 香港政府或政治小作品 | 香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