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台灣地方選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1935年台灣地方選舉是台灣史上第一次選舉,也是台灣在台灣日治時期所僅舉辦的2次直接民選之一。1935年4月台灣總統府正式發布地方制度改革相關法令,確立選舉制度。於同年11月22日舉行。該次選舉選出了一半市會議員及街庄協議會會員(另一半由州知事派任)。
目录 |
[编辑] 選舉資格
- 年滿25歲
- 男子
- 繳納市庄街稅達5圓以上
由於這次選舉資格頗高,導致人口比例與有選舉權者比例不同,例如台中市台灣人與日本人比例為5:1,但有選舉權者日本人佔2000多人;台灣人佔1800多人。而全台400萬台灣民眾裡面,合乎資格公民者僅為28000人
[编辑] 選舉概況
本次選舉選風良好,因為助選員額及敬選費用均有規定,因此並無賄選狀況。候選人大多為地方士紳;選票非採圈選方式,採書寫被選舉人方式,基本上只要能辨認即不算廢票。因此一些識字不多的選民也努力練習心中人選的姓名。
[编辑] 選舉結果
本次選舉投票率高達95﹪。而在當選席次方面:市會議員日本人佔51﹪,台灣人49﹪;而在街庄協議會日本人僅佔8﹪,台灣人92﹪。由於台灣民眾黨已經解散,所以政治運動團體只剩台灣地方自治聯盟。他們推出的候選人均為高學歷的社會精英,因此成績不錯。在台南市、嘉義市推出的候選人全數當選。
[编辑] 其他
翌年11月12日舉行州議員選舉,並在1939年11月舉行第2屆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