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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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 19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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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公立 |
院长 | 王利明 |
地址 |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 |
網站 | http://www.law.ruc.edu.cn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下属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0年创立,现任院长为王利明。
法学院设有15个研究所(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设有“中国法制信息港”(“211工程”重点项目)和物证技术实验室。 现有约3000名在校注册学生,以研究生为主,本科生约占五分之一。
[编辑] 历史
中国人民大学于1950年创建时,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创立的首所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由于法律系收并了1912年创建的朝阳大学,系址系舍、教师和职工、学生、图书资料等都基本都来自于朝阳大学,因此有人主张人大法学院的院史应追溯至朝阳大学,但该说法尚未得到中国人民大学学校当局的认可。
1986年,中国人民大学设立法学研究所,1988年3月16日,法律系和法学研究所联合成立法学院,1994年法学院成为具有管理实体性质的学院。至今已有1万余名毕业学生,培养30余万各类函授生、进修生。
历任领导:
- 法律系主任
- 1979年3月--1983年8月:李焕昌任法律系主任
- 1983年9月--1986年6月:高铭暄,法律系主任
- 1986年6月--1988年3月:谷春德,法律系主任
- 1990年11月--1996年12月:曾宪义,法律系主任
- 法学院院长
- 1988年3月--2005年5月:曾宪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