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內湖虐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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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關於動物保護的後續
- 由於希望可以把關於動物保護的後續部份加強!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蒐集事件之後的動物保護後續發展(包括立法、記者會、反虐動物聯盟組織等等......)編寫進來。--汪汪 05:54 2006年8月10日 (UTC)
- 希望多多大家把關注重點放在動物保護上!--汪汪 09:49 2006年8月10日 (UTC)
- 希望多關注在虐待動物,可建立虐待動物案件分類。--尾巴 09:19 2006年8月11日 (UTC)
- 請參考日文維基百科的虐待動物條目--銀色快手 11:45 2006年8月11日 (UTC)
- ja:動物虐待
[编辑] 關於福岡虐貓事件
維基百科既然是自由的百科,就不應該跟隨著大英線上百科的傳統思維起舞。 維基百科只是參考的工具之一,如何使用這個工具去達到無國界的溝通與交流, 是每一位維基人致力去達成的一個理想,不是任何個體可以去決定重要性和影響力 同時,維基也是學習的百科,自從「虐貓事件」條目創建後, 很多網路使用者都可以透過其內容去了解此一事件的始末, 這就是價值所在,也看到有些維基人很用心維護內容, 今晨,我從日本的動物虐待條目,搜尋到「福岡虐貓事件」 也計畫將此一條目的內容逐步充實。希望懂日文的維基人也能共襄盛舉。--銀色快手 04:17 2006年8月11日 (UTC)
interwiki連結:
--笨笨的小B | 20巷 07:45 2006年8月11日 (UTC)
[编辑] 從福岡猫虐待事件我們最該學習的地方
最大的不同點是從頭到尾都沒提到犯罪者的人名,只有報導概要跟一些當事人背景。我想內湖虐貓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Blauncher 06:14 2006年8月11日 (UTC)
從英文版就知道姓名. 該學習的地方是不要急著刪文, 而是要增加內容. 把所有有影響力的條目通通刪掉, 剩下的就只是沒有影響力的東西了. Bobbybuilder 10:10 2006年8月11日 (UTC)
我反而認為福岡虐貓事件應該如英文維基般把名字填上,犯人的背景是重要資料,可以讓人對虐貓事件有更深的了解,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會做這種事。若報章,電視等媒體已經刊出犯人姓名背景,放上維基就沒有違背規則,根本沒有必要為犯人隱瞞什麼。我看到之前有人說維基不是主持社會公道的地方(大概是說這樣的話,記不清楚),沒錯,但維基更不是為犯人隱瞞過錯的地方。維基是收集知識的地方,而收集知識,就是要完整清楚。--真實事求是 15:34 2006年9月1日 (UTC)
對一個根據社會價值不同就會不同判斷的行為來說,我並不認為這種公開資料讓鄉民去針對一個人批鬥的行為是可取的,另一方面來說,一個名字對這種事件並沒有很大的重要性。再說對動物的殘酷行為就算是在提倡動物權的西方事件,一年被屠宰支解作為人類及貓狗糧食的動物也是不少,過程如果實地體驗更是會讓一般人無法下咽,無限上綱一方的絕對正確跟知的權力,那維基百科跟市面上媒體的差別在哪裡?
- 你忘了簽名,要提醒你的是把批判犯人者一概稱為“鄉民”不中立;把“虐待動物”與“將動物當成糧食”相提並論也不太貼切,雖然此二者在某些素質低下的社會確實差別不大。而且我做這些建議與社會公益無關。你不會就是方尚文本人吧﹖
- 需要說明的是,維基的主要目的就是收集知識,收集知識就要完整,犯人是事件的主角之一﹐其資料生平當然是收集的一部份。既然各種媒體已經公佈了名字,那放上維基根本沒有犯到維基的規則,並且是應該做的事,不放上名字反而“不中立,不準確”,有偏向犯人之嫌。
- 其實維基除了不要侵權外,並未限制各種內容,有時連某些國家的法律,價值觀也未必顧忌,例如中國大陸,更不會去理啥社會價值觀,也不會理會造成什麼“社會效應”。例子請看女陰,英文維基的Vulva更是嚴重,有顧及到小孩嗎﹖
- 當然,維基是人寫的,各維基人都有其社會價值觀,完全拋棄道德也非人類所為。若要把“是否放犯人名字”以社會價值觀,社會效應或道德來討論並無不可,但那不是維基的規則,。--真實事求是 09:17 2006年9月2日 (UTC)
[编辑] 文章內容質量
- 目前文章的內容頂多只能說是事件的日誌,社會影響一節又過於紛亂和情緒化,和百科要求的內容質量相差甚遠。編修的人應該注意這裡是百科全書,還是要有一定的百科全書標準。--眼鏡虎 (討論|貢獻) 16:46 2006年8月11日 (UTC)
- 那請你提出點貢獻, 不要只會要求別人. Bobbybuilder 19:35 2006年8月11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