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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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二事件,為發生在台灣台北市於1987年6月14日的流血衝突事件。
1987年6月10日,民主進步黨發起遊行活動,反對國民政府以制定國家安全法作為解嚴條件,以及立法院結構不合理不健全,為戒嚴以來最大規模的遊行活動,並且於6月10日到6月12日期間在立法院門口進行連續演講,結果在6月12日,反共愛國陣線成員率眾前往立法院門口,與民進黨的群眾發生肢體衝突。群眾相互以石塊、木棒相互攻擊,造成不少群眾受傷,整起衝突直到6月13日凌晨才結束,是自從「美麗島事件」以來最大的一次衝突事件。但是自立晚報當天的報導也指出,「鎮暴部隊將雙方隔開後,『反共愛國陣線』卻能突破鎮暴部隊的人牆毫無困難地突襲民進黨群眾,民進黨群眾企圖反擊則遭受鎮暴部隊阻止,形成一方被抓住挨打的局面。」
六一二事件之後,國民政府下令拘提民進黨的謝長廷、洪奇昌與江蓋世三人並且於九月開始審理,但是六一二事件的餘波仍然不斷,直到謝長廷等人被判處無罪為止。其中由於當時軍方營運的台灣日報報導「6月12日當天,遊行的群眾是用錢發動的」,結果台灣日報台北辦事處被民進黨支持者抗議並受到攻擊,其中一位老人被捕入獄的台灣日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