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1月10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1月9日 - 1月10日 - 1月11日→ | 新建刪除請求
[编辑] 1月10日
[编辑] Image:Yanyun16zhou.jpg
[编辑] 福赞类
- (×)删除 原因: 重要性存疑,沒有來源 維基不是垃圾箱 02:29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已經侵權了
↑該用戶投票無簽名,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如是註冊用戶請以「--~~~~」補充簽名後移除此標籤。
[编辑] Image:Friedhof.jpg
[编辑] Image:WeiQi.JPG
[编辑] 望麓自卑
[编辑] Image:Great.attractor.arp.750pix.jpg
[编辑] 益弘企業
[编辑] Template:PRK
- (×)删除 原因: 已有Template:NKO模板,應刪除Template:PRK。
提交刪除的維基人及時間:kknews 10:12 2007年1月10日 (UTC)
[编辑] 李陽波
看不出重要性--Wing 10:50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google搜索只有13个结果[1]
,似乎是一个搞伪科学的,而且目前的内容根本看不出该人有何值得记录之处。另外文中“其物理老師送給你一本《黃帝內經》”,也很莫名其妙--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22 2007年1月10日 (UTC)
- (!)意見,說實話,雖然我也認為這條目真的不是很好,但是我想這位書生品質操行與素養應該都相當高,雖然您貴為舉足輕重的管理人,但是沒想到您的態度是這麼不中立? 這位李大師是哪位神仙我並不知道,也從沒聽說過他的名字,但是我去查了一下資料得知他是位在中國相當有地位的中醫!您說『似乎是』搞偽科學,您貴為重要管理人之一不先去查詢相關資料,居然用這種模擬兩可的語氣來表達,實在令人感到失望。另外,我查得這位李某某是一位有名的中醫大師,而您卻說他是偽科學?為何中國幾千年的醫學文化您認為他是偽科學?難道洋人筆桿子下的東西才叫科學,而中文筆桿下的血汗就不算是科學?那還真虧了您居然是使用中國文字在此貢獻!而且事實上中醫裡有許多論點也早經過現在所謂的科學鑑證,所以我認為您的一句『似乎是』搞偽科學,不但侮辱了中國幾千年文化,也明顯的不夠中立,不知道您是否認同呢? 而我並不搞中醫,也對中國中醫界完全不熟悉,但是如果這位李陽波是否確實是近代中國醫學的一號人物,我認為是否重要就需要請中醫人才來評論。GOOGLE只有十三件,但是台灣的雅虎卻有933件,而且那不過是個參考,並非多就真的重要,否則那我的帳號『阿佳』在GOOGLE有154,000件,在台灣YAHOO有65,900,我的本名在幾年前曾經超過50萬件,那把我的名字加進來介紹好了,是否就夠重要了呢?有需要的話請原作者能加上更詳細資料應該會比較適當,否則個人也是認為可能刪除會較好。--by--阿佳(聊一下) 12:04 2007年1月10日 (UTC)
- 人的視野、知識總是有限的,管理員也是人。現在條目內容真的很不理想,如果七日內沒有改善的話,讀者只瀏覽這篇維基百科的介紹,很難知曉李是什麼人物吧。阿佳你查了資料,若是合適的內容就幫忙補充上去吧,那麼這條李先生的傳記的看不出重要性的討論原因就消滅了。若是有什麼更方便查詢資料的方法,也煩請提供給大家知道。每日新增條目一百多條,大多數條目未依方針提供reference,管理員沒辦法一條一條那麼深入的去查證,意見難免會有所闕漏。--Jasonzhuocn....對話~Blog 14:31 2007年1月10日 (UTC)
- 我想您誤解了,我同意管理員也是人,也同意管理不是個好差事。我自己也管理多個網站,有時候真的很多無奈也都只能忍受。所以雖然我參予這裡的時間並不長,但是我絕對能深切了解也同意您的說法。不過,據我所知管理人不是只有一位,即使不是管理員好像也能幫忙查證以及提出刪除與否,就像這條目並非書生先生所提。而我比較在意的是為何書生先生說中醫是屬於偽科學?如果沒經過查證,那我寧可選擇不說,也不能將一個錯誤的觀念給大家。中醫定義涵蓋很廣泛,中國那麼多年歷史與文化的結晶,不是每一個都屬於偽科學。再者,我發現這裡雖然有很多什麼優良條目、推選之類,相信其用意應該是個鼓勵大家的機制,但是就有幾位每天只懂在裡面反對、刪除,從沒見過那些偉人提出贊成,更加沒半句有建設性的評語,說的條件或建議又不夠詳盡,我就看過好幾篇某些偉大作者給的評語“內容雜亂”、“重要不足”但是實際我看過內容卻覺得並沒有那麼糟糕啊!甚至還有人在寫車站介紹的條目給的評語是說“缺乏人文、地理”“缺乏腹地影響”,這是什麼意見啊?真讓人莫名奇妙!介紹一個車站要不要把每個參予過建設的工人名單列出來啊?還是要把原本車站一帶住的人都找出來對質一下呢?簡直是吹毛求疵!既然是給人鼓勵的地方,您們身為老大哥老大姐是不是應該提出更有建設性的建議?而不是一句誰那麼有空就去否決別人作品。我同意每個人心中的尺都不同標準,但是沒必要那樣刻意損人而且又毫無意義的內容。我也看過那些喜歡損人的作品,我也能說一句『不過爾爾』罷了!前陣子台灣發生毒舌風波,我沒想到在這裡面的某些人更高尚,不用毒就能夠損。就像這位偉大的書生先生,他的辛苦與勤勞我親身體驗過,也看過很多,所以我絕對認同他的工作也理解他的難度。但是他在這篇中說的中醫是偽科學是個非常不中立也非常錯誤的觀念。至少我個人是如此認為,您說呢? 中國的人事物我並不是很了解,我也只能由搜尋得知好像是有書專門介紹這位李先生,但是我對這方面的內容興趣比較缺乏,所以也沒去深究,而且我的中文文章很差勁,做些簡易翻譯或是寫日文條目我還可以,但要我咬文嚼字去寫這類內容卻完全沒自信。也省得到後被批用語修辭沒水準!所以我雖然也認同這篇內容不好,但是如果是個重要人物,希望原來作者或是其他懂的人能完成,否則還真的是刪了比較好。--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5:31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在中醫界不是重要人物。我想書生兄的意思不是「中醫是屬於偽科學」,而是指條目所寫的李先生搞偽科學。我頗同意書生兄的看法,中醫若被這樣搞下去,不久後肯定成了偽科學,條目創建者若對中醫有興趣,可寫些較正規的中醫學家,讀正規的中醫經典,千萬不要誤入歧途,有些書盡是胡扯,看了有害,奇怪的是,這書還印不少,賣到缺貨,也在台灣出繁體版,一般的大學圖書館居然也有,但較好中醫書卻不全,真是想不透。--Sangye 17:07 2007年1月10日 (UTC)
*(=)中立,可以改用{{Importance}}模版的嘛!--Iflwlou 17:52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說實話,雖然我也認為這條目真的不是很好,但是我想這位書生品質操行與素養應該都相當高,雖然您貴為舉足輕重的管理人,但是沒想到您的態度是這麼不中立? 這位李大師是哪位神仙我並不知道,也從沒聽說過他的名字,但是我去查了一下資料得知他是位在中國相當有地位的中醫!您說『似乎是』搞偽科學,您貴為重要管理人之一不先去查詢相關資料,居然用這種模擬兩可的語氣來表達,實在令人感到失望。另外,我查得這位李某某是一位有名的中醫大師,而您卻說他是偽科學?為何中國幾千年的醫學文化您認為他是偽科學?難道洋人筆桿子下的東西才叫科學,而中文筆桿下的血汗就不算是科學?那還真虧了您居然是使用中國文字在此貢獻!而且事實上中醫裡有許多論點也早經過現在所謂的科學鑑證,所以我認為您的一句『似乎是』搞偽科學,不但侮辱了中國幾千年文化,也明顯的不夠中立,不知道您是否認同呢? 而我並不搞中醫,也對中國中醫界完全不熟悉,但是如果這位李陽波是否確實是近代中國醫學的一號人物,我認為是否重要就需要請中醫人才來評論。GOOGLE只有十三件,但是台灣的雅虎卻有933件,而且那不過是個參考,並非多就真的重要,否則那我的帳號『國家九十六年』在GOOGLE有154,000件,在台灣YAHOO有65,900,我的本名在幾年前曾經超過50萬件,那把我的名字加進來介紹好了,是否就夠重要了呢?有需要的話請原作者能加上更詳細資料應該會比較適當,否則個人也是認為可能刪除會較好。-- --民國九十六年 00:09 2007年1月11日 (UTC)
- (!)意見,對不起,我對事不對人,書生對維基的努力與貢獻大家有目共睹。至於Sangye說李陽波並非是一名真的中醫,這就是真的我所不知道的了,因為我在網路上查詢的資料說他是位中醫的先人,所以下意識裡我直覺的就認定書生所說的就是中醫等於僞科學!另外民國九十六年如果您對這些有意見,您應該也能提出自己的看法,COPY 我那些文筆非常差勁的原文可能導致有損您的名聲。--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1:45 2007年1月11日 (UTC)
- 您可能也誤解我的意思,這位李先生應該是民間中醫,他在中國大陸的中醫界並不具重要性,能寫的大概也就現在的條目內容。不過他有一位很會宣傳的徒弟劉先生,這2、3年好像很出名,聽說拜了很多名師,但.....總之,劉先生比李先生影響大些,但也還沒必要寫入百科,李似乎被劉吹捧成仙,我覺得這其中有些沽名釣譽的成分。--Sangye 16:03 2007年1月11日 (UTC)
- 改作(○)保留,民國兄重出江湖,天下又再多紛爭。--Iflwlou 08:11 2007年1月11日 (UTC)
- (!)意見,對不起,我對事不對人,書生對維基的努力與貢獻大家有目共睹。至於Sangye說李陽波並非是一名真的中醫,這就是真的我所不知道的了,因為我在網路上查詢的資料說他是位中醫的先人,所以下意識裡我直覺的就認定書生所說的就是中醫等於僞科學!另外民國九十六年如果您對這些有意見,您應該也能提出自己的看法,COPY 我那些文筆非常差勁的原文可能導致有損您的名聲。--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1:45 2007年1月11日 (UTC)
(×)删除 知名度不足。 阿佳,你為何又引發罵戰呢?我絕對認為內容的「宇宙生物觀」等有偽科學之嫌 維基不是垃圾箱 14:48 2007年1月12日 (UTC)
- (:)回應,開罵戰?如果書生先生像您一樣說:這位是個搞疑似偽科學「宇宙生物觀」之嫌的人,那我就不會有那種誤會了。畢竟要說中醫是屬於偽科學,我個人是絕對反對。所以我說過了,我只是就事論事,沒想搞什麼罵戰!如果提出的理由能明確一點,而不是就只一句看不出重要性來打發,那誰還有閒工夫搞這些文字出來查證?倒是我對於您使用的稱呼『維基不是垃圾箱』來影射他人的創作都是垃圾很感冒,懷疑已經違反行為指引中不要使用煽動性的名字這條,如果您堅持使用這名字來投下刪除票,那我考慮提出嚴重抗議(是抗議,不是引發開罵)。--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5:22 2007年1月12日 (UTC)
(×)删除,原來如此,如真如Sangye您所說,那我也認為這確實沒必要保留,謝謝Sangye給的資訊。--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5:22 2007年1月12日 (UTC)
[编辑] Image:Hong Kong Brands and Products Expo 17.JPG
照片基本由一份版权物构成,应当属于衍生作品,侵犯版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15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 荒謬 --—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Yau(對話 • 貢獻)在12:34 2007年1月10日 (UTC)所加入的。
- (○)保留,先指聲明,樓上的說話不是我留的。記得我曾經上傳兩張有版權古書內頁圖片,但說非平面的古書不合乎PD-old原則,原則上照相者才是版權持有人,使刪去了。但現今我是用我自已的手去拍攝的非平面書藉內頁加我的手(那是場刊,作宣傳介紹用),版權持有人是我,似乎和上次刪除的理由相違背。
我知書生貴人事忙,但請書生留一個答覆。--Iflwlou 17:41 2007年1月10日 (UTC) - 古書沒有版權問題,因此拍攝古書的話,版權歸拍攝者。這幅圖片裏面的書籍不是古書,有版權,而照片主體明顯是書籍內頁而不是其整體構圖,因此版權照理應歸於書籍版權持有人,不明白拍攝者以GFDL發布的理據。因此我會判斷為違反版權,傾向(×)删除。-- tonync (talk) 18:03 2007年1月10日 (UTC)
- 明白,已明確理解此圖會侵犯版權,自行徹回照片,勞煩管理員刪除。--Iflwlou 19:22 2007年1月10日 (UTC)
[编辑] 李铁桥
看不出重要性--Wing 11:50 2007年1月10日 (UTC)
*(×)删除,這個重要不重要我不清楚,但是看到裡面的資料感覺好清涼,有資料說他是『中國惟一的自由爵士樂手李鐵橋』?如果真是這樣,那該寫的資料不應該只有這麼一點點吧?--by--阿佳(聊一下) 12:14 2007年1月10日 (UTC) 〔请求保留〕,对不起,由于本人编辑时,网络出了点小问题,现在已经更正。李铁桥是中国大陆当代乐手中很重要的一位,也是目前大陆唯一的一位自由爵士乐手,并积极活跃在国际舞台上。本人刚进入维基大家庭,请朋友们多提意见,谢谢!—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Kathinka(對話 • 貢獻)在13:55 2007年1月10日 (UTC)所加入的。
- (=)中立:發行過幾張唱片,若有reference或引用相關報導會更好。--Jasonzhuocn....對話~Blog 14:38 2007年1月10日 (UTC)
- 原來是傳輸問題導致,那我改回(=)中立,因為剛剛進去看真的好清涼,不過現在也好像內容不夠多,例如是否也能找些為何說他是『中國惟一的自由爵士樂手』?還有『自由爵士樂手』的簡單概念是什麼?而且既然成為唯一,那應該是不是也有比較詳細的典故之類的資料吧?加油囉!我也是新來的而且是最吵的一個,很多也都還在自己摸索中,彼此勉勵一下吧。--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5:38 2007年1月10日 (UTC)
- 多谢宝贵意见,相关资料已再次更新,更多资料补充中,谢谢!
- (=)中立,可以改用{{Importance}}模版的嘛!--Iflwlou 17:53 2007年1月10日 (UTC)
(○)保留又更新了一些资料,但是对于模板还在探索中,请了解的維基人幫忙點出該條目的重點,谢谢啦!
[编辑] 劉繇
看不出重要性--Wing 12:23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应该快速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45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我已經增加一些內容,請不要看到黑影就提刀,你們這麼積極害我這種懶散人只得離開危機百科計畫。--桃子娃 & Neversay(閒聊) 13:50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揚州刺史。--Paparazzi(追訪) 13:57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日文版已達到3818位元組,真是令人汗顏呀。--Jasonzhuocn....對話~Blog 14:43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我想喜歡提出看不出重要性的人那就請您先查核一下重要性,劉繇是三國時代劉岱的弟弟,怎麼會看不出重要性?如果您連劉岱是誰都不知道,建議您再多熟悉一下三國志。我想書生先生以及Wing希望刪除的主因皆是因為剛剛開始這篇內容只有人名跟年代,所以提刪的理由應該是內容太過缺乏而非是重要性!我建議桃子娃應該先把一些要寫的內容用記事本打一下,等到有不會被那些不知情的人當作重要性不足時再列出新條目應該就不會造成誤會了。純屬個人建議,請參考囉!--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5:54 2007年1月10日 (UTC)
- (:)回應,不不,這篇劉繇不是我創的條目呀(冒汗),我只是覺得「重要性」這個詞在一個web 2.0的網站上看到,實在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東西,所以看到啥跟「重要性」扯上關係的條目都會瀏覽一下,更何況我還聽過劉繇這號人物!當下發現馬上去增加一點內容。說實在的,我不覺得一個以網民為主體的Web 2.0網站,會以「重不重要」當刪除評斷標準,誰知道這個對提案人不重要的東西對其他人重不重要?總之我對中文wiki已經不抱希望了,阿佳兄我們英文wiki見--桃子娃 & Neversay(閒聊) 16:35 2007年1月10日 (UTC)
- (:)回應,咳咳!抱歉,沒仔細看清楚條目歷史。我也看過好幾篇重要性問題的發生,事實上也的確是有很多重要性不足的條目存在,不過大多數應該都傾向於命名與重點的錯亂。所以真的是屬於重要性質的倒是還好!每個人所知以及尺度都不一樣,所以會有許多的爭辯皆因此而起。重要不足一辭其實在根本上就是違反了中立原則,每個人知識水平以及所在環境不同,所以重不重要根本就不能提出來當作一個理由!應該要以更直接的方式說明清楚提刪的原因,如果要因為只是個人認為不重要就提刪,那根本絕大部份的條目都能提出來了。就如之前某位喜歡把別人辛苦的東西當作是垃圾箱的垃圾一般,完全不尊重他人也不中立有何資格出來提刪?不過您也別失望啊!我也看到很多人士真的很用心的幫忙守護,而且只要還有討論空間,其實中文的維基百科還是個有理想的地方的,不要因為這類問題而失去信心,否則如何才能讓這裡更進步呢? 既然這個條目算是無主,那我試著再加入一些資料囉。至於英文那邊我會頭昏眼花的,我出沒的地方只有日文跟中文的維基哩。--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7:07 2007年1月10日 (UTC)
- (:)回應,不不,這篇劉繇不是我創的條目呀(冒汗),我只是覺得「重要性」這個詞在一個web 2.0的網站上看到,實在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東西,所以看到啥跟「重要性」扯上關係的條目都會瀏覽一下,更何況我還聽過劉繇這號人物!當下發現馬上去增加一點內容。說實在的,我不覺得一個以網民為主體的Web 2.0網站,會以「重不重要」當刪除評斷標準,誰知道這個對提案人不重要的東西對其他人重不重要?總之我對中文wiki已經不抱希望了,阿佳兄我們英文wiki見--桃子娃 & Neversay(閒聊) 16:35 2007年1月10日 (UTC)
- (!)意見:願意長篇大論提出保存理據,卻不願意補充條目讓讀者了解其重要性,是否本末倒置?所謂「劉繇是三國時代劉岱的弟弟」,條目根本完全沒有提及,其作為、影響、勢力均無描寫,那為甚麼發現這種問題的人要備受指罵?在這裏辯護,難道會改善條目素質,讓讀者了解其重要性?維基百科本身有Wikipedia:重要度準則,辯護前請先了解遊戲規則。-- tonync (talk) 18:09 2007年1月10日 (UTC)
- (:)回應,是的,確實應該了解遊戲規則。不過請問您在了解遊戲規則之前是否先了解我所打的中文字?如果您有哪裡看不懂,我可以為您再解釋一次。我上面說過了『那我試著再加入一些資料』,您是有看沒有懂還是不理解這句話?我的中文不是很好,如果有用錯語句還請您多多指教。要加資料難道就只是加一句他是劉岱的弟弟而已嗎?如果您行,那隨時歡迎請您去編輯,我想沒有人會阻止您,而我編輯之前習慣找齊資料,所以如果是您太猴急等不了,那也請您自己找資料自己去編輯,恕我無法在短短幾個小時找到好的資料。最後,感謝您的指教。--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8:26 2007年1月10日 (UTC)
- (:)回應,不好意思,再補充一點給您這位偉大的管理員先生,請問上面有哪些語句是屬於責罵呢?這麼大的帽子還是請您自己戴,麻煩請您不要隨意陷害他人於不義,如果我有語句是屬於責罵他人,還請您提點一下,以便我今後改進不要隨便罵人。再次感謝您的教誨!--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8:32 2007年1月10日 (UTC)
- (:)回應,批評我本末倒置在先,不了解遊戲規則在後,不過剛剛略看了這位偉大的管理員給的重要性準則內容,發現在其方針中有以下內容是這個條目重要而值得收入維基百科的條目主題:『或者說:該條目至少在某個社群之內是為人熟知的。』而滿足這個條目的原因是『劉繇』屬於漢朝皇室成員,歷史上有名留下的人物之一,搜尋即可找到許多中國文學相關資訊,而且也是三國志裡人物。而方針中『條目如果滿足以上條件,足以定性為具一定「重要性」,以下不應該構成刪除原因』中亦有目前仍然是小作品這項,那請問您Wing所提及的『看不出重要性』與否是根據哪條依據而提出刪除請求?我想,似乎本末倒置的人是您,請您先了解事情的狀況再出來批評人好嗎?是不是您該先了解一下遊戲規則?查清楚什麼叫做本末倒置?否則很失您這麼偉大管理員的身份!--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8:46 2007年1月10日 (UTC)
- 現條目比起提交刪除時的第一版已有基本內容,在討論中也獲知其重要性,故快速保留。對於提刪理由的不滿的種種建議,過於直接的質問可能沒辦法獲得理想的討論結果,請維持愉快的討論氛圍,敬請配合,謝謝。--Jasonzhuocn....對話~Blog 20:40 2007年1月10日 (UTC)
[编辑] 在中國共產黨廣州市第九次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不是百科全书内容,版权不明,重要性不明--Wing 12:49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 這個很重要,因為這篇報告引起很大的回嚮,在鄉鎮之間我聽到不少人談起。--Yau 12:52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 不是百科全书内容 --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58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已證實侵權。 -- Kevinhksouth (Talk) 13:12 2007年1月10日 (UTC)
- (!)意見 傳播知識,並不存在侵權的問題。 。--Yau 13:20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依法處理,會議報告適用GFDL或PD嗎?--Jasonzhuocn....對話~Blog 14:41 2007年1月10日 (UTC)
[编辑] 粉嶺村巴撞車13人傷事件
看不出重要性--Wing 12:57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快速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58 2007年1月10日 (UTC)
- 這件事有很多人採訪,很重要呢,可惜內容侵權,唉。--Yau 13:07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已證實侵權。 -- Kevinhksouth (Talk) 13:12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 侵權是應該刪走的,否則給人告怎麼辦。--Yau 13:19 2007年1月10日 (UTC)
既然原作者Yau兄也認為應該刪除,便快速刪除吧。 -- Kevinhksouth (Talk) 13:25 2007年1月10日 (UTC)
[编辑] 印尼禽流男童
看不出重要性--Wing 13:38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 因為我是印尼華人,很擔心這個病,所以要保留。--Shita 13:40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怀疑侵权,新闻体裁,不是百科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43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已證實侵權。 -- Kevinhksouth (Talk) 13:54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要保留侵權的條目請在子頁面印尼禽流男童/temp將文章重寫,完成後會取代侵權頁面成為正式的條目。--Jasonzhuocn....對話~Blog 20:49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意見同上。Stewart~惡龍 23:13 2007年1月15日 (UTC)
- (×)删除:侵權文章應盡快刪除。--David Jackson(talk) 02:51 2007年1月16日 (UTC)
[编辑] 2007年澳洲土著騷亂, 越南禽流感
怀疑侵权,新闻体裁,不是百科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43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 我們在印尼的華人是很關心的。--Shita 13:47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已證實侵權。 -- Kevinhksouth (Talk) 13:54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要保留侵權的條目請在該條目的子頁面將內容用自己的文筆重寫,完成之後會取代侵權頁面成為正式條目。--Jasonzhuocn....對話~Blog 20:52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意見同上。Stewart~惡龍 23:13 2007年1月15日 (UTC)
[编辑] 墨西哥辣椒
怀疑侵犯著作权--Wing 13:40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新闻体裁,不是百科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44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 -- 因為我很喜歡吃辣,而且沒有侵權,只是保留知識,獻給人類世界。--Shita 13:46 2007年1月10日 (UTC)
- (!)意見,參考en:Jalapeño及改寫。--Paparazzi(追訪) 13:49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已證實侵權。除非有人重寫。 -- Kevinhksouth (Talk) 13:54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據我所知墨西哥的辣椒也分很多種類,如果您真的覺得重要,應該是多寫些此類植物相關的準確介紹,並不是您聽到什麼?看到什麼?就直接寫出來,那樣應該不是一個百科裡的資訊內容。詳細您可以參考很多有關動植物介紹的條目,您必須針對一個種類詳細敘述其內容,包括他的學名、生態、功用以及生物分類法等所有的資訊,那才能達到您想獻給人類世界的目的啊!例如您也能參考上面Paparazzi所說的那個英文介紹。總之加油囉!--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3:59 2007年1月10日 (UTC)
- 我已經努力去修改的。--Shita 19:13 2007年1月12日 (UTC)
- (:)回應,這裡是中文百科,您將所有英文資料轉載過來並沒有什麼意義啊!或是您能將它翻譯成中文呢?--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5:56 2007年1月13日 (UTC)
- (×)删除,意見同上。Stewart~惡龍 23:13 2007年1月15日 (UTC)
- (×)删除,幾乎全篇也是英文,唯一的一小段中文竟然是用粵語寫成,看不到有保留的必要。 Victor 17:10 2007年1月16日 (UTC)
[编辑] Category:周星馳
分类在其下的条目都是他演过的电影。但是一部电影是很多人合作完成的,不应该归在一个人的名下,这样不中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14:07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此分類可方便其他人分辨其演過的電影。周星馳有參與是客觀事實,分類並無企圖把功勞歸給周星馳,請解釋何以不中立,除非如:Category:周星馳拍攝的好電影,那就是不中立。--Paparazzi(追訪) 14:18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論據不知所云。--Yau 14:53 2007年1月10日 (UTC)
- (○)保留同意。goliza 14:18 2007年1月16日 (UTC)
- (×)删除,每部電影都由數百甚至數千人合作所造成,如果人人(即使只是重要的幕前和幕後工作人員)都建立分類,會極之混亂。--minghong 14:23 2007年1月10日 (UTC)
- (!)意見:改成Category:周星馳主演會不會比較好一點?--
百楽兎 15:32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參看其他維基的情形,主要都是以作品為主體來分類,比如「漫畫、連載的雜誌名、動畫的製作公司」這樣。印象中周星馳有自己的公司,改成其公司名只放入該公司的作品,而把其他周星馳演出的作品記載於其人的條目裡。--RalfX(討論) 18:58 2007年1月10日 (UTC)
- (!)意見:如果說以編輯者將頁面分類的角度來看,是將電影併入電影明星的條目或者公司、制作片商等。但如果以用戶瀏覽的角度來說,以「XXX 主演」較易記憶。(其實我到現在連周星馳的公司叫甚麼名字也還不知道) AbelCheung 21:25 2007年1月10日 (UTC)
(×)删除,除非改名为“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周星驰导演的电影”,“周星驰演出的电影”,“周星驰参与的作品”等。不过这里有一个我早就希望讨论的分类问题。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分类到底应该包括些什么呢,是仅仅内涵呢?还是也包括外延呢?这里就拿周星驰打比方,例如周星驰的生日是属于周星驰的,应该归入周星驰类别;而周星驰的妻子是不是属于周星驰呢?是不是该归入周星驰类别中呢?那周星驰的同事呢?周星驰的传记呢?再比如周星驰是XXXX年出生,被归入“XXXX年出生”类别,没有问题,但“XXXX年出生”被归入“XXXX年”,而“XXXX年”又被归入“年”类别中,难道“周星驰”是一种“年”吗?这里面的问题就是“XXXX年出生”实际上是“XXXX年出生的人物”,而“人物”不应该归入“XXXX年”这种时间类别中。如果细究起来,分类里面问题很多。-下一次登录 00:40 2007年1月11日 (UTC) (○)保留吧,后来想了想,觉得把中日关系分类于Category:中国也是类似的情况,应该允许。-下一次登录 14:30 2007年1月17日 (UTC)- (!)意見,改為Category:周星馳系列電影?!Stewart~惡龍 08:54 2007年1月11日 (UTC)
- (○)保留--Giant(Talk) 10:15 2007年1月11日 (UTC)
- (×)删除 我認為作這分類不恰當,豈不是要作周潤發的分類? 維基不是垃圾箱 15:08 2007年1月12日 (UTC)
- (○)保留分類就是這樣,有人覺得有意義有人會覺得沒有,至少這個分類是無害的分類(對有些人是有幫助),如果有人願意花時間作其他人物的分類也無不可。分類有時候不一定要完全是「從屬」的關係,有時候是密切相關即可。當然,能改成周星馳主演電影更為精確理想。--ffaarr (talk) 02:16 2007年1月15日 (UTC)
- (×)删除:分類不恰當。真要說明周星馳演過的電影,哪應該在人物條目內寫明才對,用人名作為電影的分類很容易造成誤會。--David Jackson(talk) 02:54 2007年1月16日 (UTC)
- (○)保留--Ksyrie 01:12 2007年1月18日 (UTC)
- (○)保留--专题最好改名为“周星驰电影”--Kiaa 02:58 2007年1月18日 (UTC)
- (!)意見:没有这么分类的。如此的话,以电影可以被分成许多类,“xx男主角电影”,“xx女主角电影”,“xx制片人电影”,“xx导演电影”,“xx编剧电影”等等。这是一个非常不中立的分类方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35 2007年1月19日 (UTC)
- 很不幸,周星驰到目前为止是个特例,他的电影已经构成了一种文化现象。--Kiaa 03:21 2007年1月19日 (UTC)
- 8:5,保留。-下一次登录 03:56 2007年1月20日 (UTC)
[编辑] 白鹿洞書院,明十三陵,應天府書院
內容侵權, 與《中國歷史圖示集(1911-1992)》(黃裕沖, 彤丹主編) 近乎一樣, 建議取消後重寫。--Yau 14:37 2007年1月10日 (UTC)
- (×)删除,嚴重侵權--桃子娃 & Neversay(閒聊) 16:41 2007年1月10日 (UTC)
- (!)意見言下之意是否條目涉嫌侵權?請提交到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討論。--Gakmo (Talk) 20:32 2007年1月10日 (UTC)
- 我想問問桃子娃兄,你真的比對過那本書籍和原文真的近乎一樣嗎?如果是的話我也會投刪除票。不過他早前聲稱侵權及與參考來源「完全一樣」的,經比對過後發現並不是這一回事,所以在未對比過前,我不敢投刪除票。其實Yau兄的用心很明顯,是想在撤出維基百科的同時,收回自己的貢獻。 -- Kevinhksouth (Talk) 09:13 2007年1月12日 (UTC)
[编辑] 霍金
侵權,九成內容跟《霍金 : 英國科學家》(鄧湘子)重覆, 建議取消後重寫。 --Yau 14:37 2007年1月10日 (UTC)
- (!)意見言下之意是否條目涉嫌侵權?請提交到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討論。--Gakmo (Talk) 20:02 2007年1月10日 (UTC)
- Yau的誠信已受質疑。建議在第三者覆核是否侵權前,暫時保留條目。 -- Kevinhksouth (Talk) 09:21 2007年1月12日 (UTC)
- Kevinhksouth 現在是我肚裡的小蛔虫, 但要'用到心理學去否定他人的理據, 太低手了。 Yau
[编辑] 李我
以下文字在歷史頁面 找回:
內容嚴重侵權, 與《李我講古. 我的患難與璀璨》, 《李我的天空. 藝壇軼事》的錄音內容近乎相同 --Yau 14:50 2007年1月10日 (UTC) + 已移動到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
(=)中立,不知道錄音重製文稿算不算原錄音版本的衍生品,所以無法判定有無侵權,有哪位鑽研著作權法的人士能提供點意見?--桃子娃 & Neversay(閒聊) 16:47 2007年1月10日 (UTC)- (×)删除--
220.128.171.2 01:46 2007年1月11日 (UTC)桃子娃 & Neversay(閒聊) 01:50 2007年1月11日 (UTC)
- (×)删除--
- 那要看這種衍生品會否很大程度上代替原來的作品。例如用相機拍下一份海報, 象素不高, 就很難構成侵權; 相反, 此條目的內容是完全能替代本來的作品, 這就是很明顯的侵權了, 因此要快速刪除。 --Yau 17:47 2007年1月10日 (UTC)
- (!)意見言下之意是否條目涉嫌侵權?請提交到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討論--Gakmo (Talk) 20:04 2007年1月10日 (UTC)
- 已改寫,感謝用戶Yau提供資料來源。贊成(×)删除Yau之侵權版本。--Gakmo (Talk) 16:39 2007年1月11日 (UTC)
歷史結束
已移動到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Gakmo (對話 • 貢獻) 在(00:51 2007年1月12日)所加入的。
- 請不要刪除投票存檔--Littletung 11:06 2007年1月13日 (UTC)
[编辑] 衙前圍村
行文與黃大仙區議會出版之《黃大仙風物誌》八成相似,建議快速刪除後重寫。--Yau 14:52 2007年1月10日 (UTC)
- (!)意見言下之意是否條目涉嫌侵權?請提交到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討論--Gakmo (Talk) 20:22 2007年1月10日 (UTC)
- Yau的誠信已受質疑。建議在第三者覆核是否侵權前,暫時保留條目。況且如果如Yau所言行文只有部份相似而非完全一樣,是否侵權仍有斟酌的餘地,所以更需要第三者的覆核。 -- Kevinhksouth (Talk) 09:22 2007年1月12日 (UTC)
- kevinhksouth 請不要再把私人的事放上來, 唉, 自古多情空餘恨, 逝去的感情就像潑出去的水, 天上女子多的是, 你也不要強求。 --Yau 00:09 2007年1月14日 (UTC)
- (!)意見,我剛好有書,請提供侵權章節。Stewart~惡龍 10:19 2007年1月1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