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贝弗里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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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贝弗里奇(William Beveridge, 1879年3月5日-1963年)是福利国家的理论建构者之一,他于1942年发表《社会保险报告书》(Report on Social Insurance),也称《贝弗里奇报告》,提出建立“社会权利”新制度,包括失业及无生活能力之公民权、退休金、教育及健康保障等理念。他是自由主义者,主张市场经济。他于1944年发表《自由社会的全面就业》一书,主张有国家及市场导向的私人企业来联合运作,对当代社会福利政策及健保制度深具影响。
Glennerster(1955,20-2)指出,贝弗里奇的对社会事务的关心和兴趣是在牛津大学时培养起来的,和许多与他同一时代的青年一样,他也进入了伦敦东部的汤比恩馆学习。汤比恩馆建立于1884年,是为了让那些有着社会意识,关心社会事务的年轻人发现关于贫穷的第一手资料,汤比恩馆也为他们提供一些到真正的环境中实习的机会。这种在东部早期的与贫困的直接面对,使贝弗里奇对解决失业问题和给那些上由于上了年纪或者没有工作的人某种形式的收入,从而维持生活这两个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个兴趣影响了他的一生。他对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Booth和其他一些人的计划——以税收为来源作为对老年人的养老金持否定态度。德国之行使他看到了捐助政策的优点。贝弗里奇对这一原则持坚定不移的态度。在1911年的失业保障法案的制定中,他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他于1924年写的一本名叫《为一切保障》的小册子中,包含了绝大部分后来出现在他1942年写的报告中的基本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