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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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光斗(1575年—1625年),明朝安慶桐城(安徽)人,字遺直、共之,號浮丘。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與楊漣同學進士,授中書舍人。明熹宗剛即位的時候,魏忠賢亂政,楊漣上了一份奏章,揭發魏忠賢二十四條罪狀。左光斗等七十餘人大力支持他,草奏彈劾忠賢等三十二斬罪。但熹宗皆不信,魏忠賢反誣陷楊漣等六君子,接受熊廷弼的賄賂,判定楊漣、左光斗各坐贓二萬,魏大中三千。後左光斗等人被捕下獄,受酷刑折磨,史載“五日一審,裸體受拶、夾、棍等刑,不能跪起,平臥堂下受訊”。將死之前,左光斗的學生史可法買通獄卒,前往探監,遭光斗怒斥離去[1]。史可法受光斗「忠義」感召,繼其志業,亦身殉社稷。
天啟七年(1627年),明熹宗死去,思宗朱由檢即位,懲辦魏黨,魏忠賢自殺。福王時為左光斗平反冤獄,獲諡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