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成立於1997年。秘書長是林宜慧。權促會是台灣第一個要求保障愛滋人權的非營利組織與互助團體。權促會主張防治愛滋病必須在兼顧人權前提下進行,反對政府以監控罪犯的方式控管愛滋感染者及病患,並積極為愛滋感染者及病患的工作權、就學權及基本人權努力。曾出版「台灣愛滋感染者醫療權益白皮書」。
[编辑]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
權促會曾對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提出許多意見。在1997年發表的修改芻議之中就提出將愛滋病移出法定傳染病、積極增列感染者權益、區分健康感染者與發病之愛滋病患等等。
2005年,立法委員侯水盛等37人提起「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該條文為保障愛滋感染者基本權益之反歧視條款,權促會曾連署其他團體提出反對。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連結
- 官方網站(中文)(提供英文選擇)
-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修改愛滋防治條例法芻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