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布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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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宣布政使司,明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民间简称“行省”或“省”。
明朝洪武九年,明朝皇帝朱元璋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明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行政区有2个直隶和13个“布政使司”,即合称15省。
- 京师(直隶)
- 南京(直隶)
- 山东承宣布政使司
-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
- 陕西承宣布政使司
-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
-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
- 广东承宣布政使司
- 广西承宣布政使司
- 云南承宣布政使司
- 贵州承宣布政使司
明朝每省机构分置三司:
明朝全国地方行政区划实行省、府、州、县四级区划的基本制度,但各省、直隶设置各不相同,有省、府、州、县四级,省、府、县或省、州、县三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