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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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书省,中国元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民间简称“行省”或“省”。元朝全国四级地方行政制中,首都所在的腹里地区(今河北、山东、山西及内蒙古部分地区)则由中书省直接管辖,吐蕃由宣政院管辖。“行中书省”在当时主要作为军事管理,掌管所辖省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政事务。
元朝时期的国家一级行政区为12个,即1个中书省,11行中书省;中国从元朝开始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行省制度。参见:元朝行政区划制度
- 中书省(管理首都所在地腹里地区)
-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简称“陕西行省”)
-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简称“辽阳行省”)
-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简称“甘肃行省”)
-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河南江北行省”)
-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简称“四川行省”)
-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简称“云南行省”)
-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湖广行省”)
-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江浙行省”)
-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江西行省”)
-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简称“岭北行省”)
-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简称“征东行省”。元朝曾以朝鲜半岛的高丽王国置征东行省,行省丞相由高丽国王兼任,自辟官属,财赋不入都省,与元朝其他行省性质不同。)
- 吐蕃由宣政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