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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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 是指中国历史上的一种政治现象,為威權或專制君主對文學創作中的不利、敏感,施以嚴酷迫害行動。
文字獄之案件常是無中生有,小人造謠所為。較大規模的文字獄甚至可以牽連成千上萬人受害。中國歷史上文字獄以明清兩朝最烈,清人龚自珍诗云:“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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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古代文字狱
[编辑] 明前
《汉书》上说,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令“宣帝见而恶之”而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判处杨恽腰斩。魏末嵇康因写作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令司马师“闻而恶之”而被斩于东市。
北宋大诗人,大词人苏轼就曾因为所作的诗中,被指“包藏祸心,诽谤谩骂”,得罪当权者,被捕入狱将近五个月,罪名是包藏祸心、谤讪时政。主要的根据是《山村五绝》、《八月十五日看潮》、《和陈述古冬日牡丹》等几首诗。史称“乌台诗案”。
[编辑] 明清
明初洪武七年(1374年),文人高启应因写作了《上梁文》,与苏州知府魏观同案处斩。
顺治四年(1647年),发生清朝第一起文字狱“函可案”。一位法号函可的和尚因藏有“逆书”《变记》而被逮捕,后来流放到沈阳。
康熙朝有两起较著名的文字狱案件,一起是发生于康熙初年尚未亲政时的“明史案”,另一起是发生于康熙末年的“南山集案”。
明史案:浙江乌程(今吴兴)盲人庄廷拢,想学习历史上同为盲人的左丘明,著写一部史书。但又匮于自己所知不多,便去买得邻居明大学士朱国桢的明史遗稿,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加以编辑。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全都是清朝所忌讳的。该书定名为《明书》,作为自己的著作。书编成后,庄廷拢死,其父庄允城为之刊行。不料有小人敲诈不成,反去告发,事情越闹越大,最后惊动朝廷中的辅政大臣鳌拜等人。当时康熙年幼尚未亲政,鳌拜下令逮捕并严厉处置涉案的相关人士。庄允城被逮捕上京,后来死于狱中,庄廷拢被掘墓开棺焚骨。1663年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均被处死。先后因此狱牵连被杀者共七十余人,被充军边疆者达几百人。
南山集案:方孝标曾到云南做吴三桂的官,后来及早投降清朝免死,著有《滇黔纪闻》等书。戴名世见其书,在所著《南山集》中加以引用,结果被人告发认为其著作中有“大逆”语。其实著作中并无真正抵毁清朝的“大逆”之语,只是方书说到南明永历政权未可称为伪朝,戴书提到南明弘光帝及其年号,犯了清朝的大忌。结果此案也波及数百人,吏部原定将戴名世斩首,处死家族中十六岁以上男子,而将女眷等没收为奴婢。不过后来康熙下令只杀戴名世一人,其余原定处死的百余人改为流放宁古塔。
雍正朝较著名的文字狱案件如“查嗣庭试题案”和“吕留良案”。
查嗣庭试题案:1726年发生了文字狱史上流传最广泛的大案“查嗣庭试题案”。礼部侍郎查嗣庭到江南某省主持科考,试题出的是“维民所止”,出自《大学》。但这句话却被人送到雍正面前,说“维止”二字乃是去“雍正”之首的意思,雍正轻信大怒,令查嗣庭斩首。
吕留良案:湖南的曾静和张熙两个书生受到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吕留良的著作中“华夷之辨”等观点的影响,到处进行反清活动。后来曾静和张熙策动当时的川陕总督岳钟琪谋反,结果被告发。雍正下令亲自审问曾静等人,不过他认为曾静等为“迂妄之辈”,决定予以赦免,但却将死去几十年的吕留良开棺鞭尸示众,其许多亲族、学生及刻书藏书者也受到牵连。同时,雍正帝将曾静等人指责他的十大罪状(谋父、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怀疑、株忠、好谀任佞)一一进行了辩解和驳斥,编为《大义觉迷录》,并派大员带领曾静到各地进行宣讲。
到了乾隆初年,皇帝曾一度下诏停止文字狱。但自乾隆十六年(1751年)波及全国的“伪孙嘉淦疏稿”事件开始,文字狱开始重现。尤其到乾隆中后期,文字狱达到高峰,而且非常严酷。乾隆年间共发生文字狱案件一百多起,大大超过前朝。
[编辑] 近现代文字狱
[编辑] 中华民国
大力水手案:1968年1月柏楊因翻譯大力水手漫畫,文中提及卜派流落至一個豐饒的小島而樂不思蜀。遭國民黨政府曲解為暗諷蔣介石,以「挑撥人民與政府感情」之名義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並囚於綠島;1975年因蔣介石逝世而減為八年有期徒刑,但是刑滿後仍被留置於綠島,到1976年才因為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團體的要求才被釋放。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由于中共政府长期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领域管制甚严,因此有人认为中共当下的许多作为亦属于文字狱。诸如网络封锁、新闻审查等。
[编辑] 文学作品中的文字狱
- 中国古代名著《水浒传》中,梁山泊的首领宋江在浔阳酒楼上醉酒题诗,写下了《西江月》一词和附诗一首,结果也被小吏告发,最终将宋江逼上梁山。(《水浒传》第三十九回 浔阳楼宋江吟反诗 梁山泊戴宗传假信)
- 金庸在其作品《鹿鼎记》中,也在小说序幕部分介绍了明史案的历史背景。